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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候场

2017-03-25 09:07:00

 

来源:互联网

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候场

备受关注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方案终于有望破冰。

今年两会期间,财政部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欧文汉表示,对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涉及的相关政策和技术问题,目前已基本形成政策建议。这项政策实则将税收优惠扩至商业养老保险,对促进我国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发展、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将发挥积极作用。

“作为养老保险的一个重要的补充,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属于第三支柱,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目前占比很小。而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财务压力较大,为了让退休人群的生活有所保障,应该大力发展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充分发挥它们在补充养老金中的作用。”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张盈华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税收优惠扩至商业养老保险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优政策一直没有出台的主要核心是,关于税收递延用在哪一类型的产品上,相关部门一直没有确定,导致第三支柱的税收政策一直向后拖。”张盈华分析。此前有消息称,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定位于契约型产品的可能性较大,且可能暂不会开放投连险产品。

所谓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商业养老保险的一种,指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在一定比例之内,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将来退休后领取保险金时再补缴个人所得税。这有别于目前个人收入纳税后才缴纳保险金的做法,能降低投保人当期缴税负担。

谈及具体政策的实施,欧文汉表示,考虑到政策内容涉及税收优惠模式及标准、个人养老账户、投资产品范围、税收征管及信息平台对接、风险监管等多个方面,政策操作较为复杂,具体政策将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国根据国际惯例对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实施了个税递延优惠,即个人所缴纳的企业年金所涉及到的个税可以延迟到退休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加上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这意味着税收优惠将全面覆盖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三大支柱,即基础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商业保险。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鲁全教授对记者表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主要还是基于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考虑。“因为人口老龄化压力越来越大,所以第一支柱的资金压力在逐步增大,而第二支柱企业年金规模还比较小。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商业养老保险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张盈华也表示,本来是三个支柱可以并行,一层向一层叠加,但是目前我国主要的问题就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独大,第二三支柱都非常小,覆盖的群体也很少。

从这个角度上说,如果政府通过税收激励来扶持商业养老险的发展,则可以大大减轻财政负担,并有利于丰富养老保障层次。

市场呼吁养老保险顶层设计

多层次养老体系是指国家层面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作为第一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作为第二支柱以及个人投资购买的商业养老保险作为第三支柱,最终形成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但在实践中,我国尚未形成个人主动购买商业养老保险、自担养老责任的社会养老习惯。

在业界看来,要想化解保障老年人生活水平与养老基金正常运转的平衡,核心突破口就是建立可持续的养老保障制度顶层设计。

鲁全教授分析,由于顶层设计缺位,大家对于延长退休年龄、基金收支平衡等问题还存在很多担扰。而基础养老金不可持续,大家就没有稳定预期,第二三支柱就很难发展起来。所以,关键还是要有顶层设计。

不过,对于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推进,业内也有分歧。“在目前的国情下,现在推出或许还不是最佳时机。”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封进教授分析,税收发挥的是收入再分配的功能,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不利于收入再分配的收入差距的缩小,反而扩大了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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