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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限购区域扩大 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

2017-03-23 22:16:00

 

来源:互联网

成都限购区域扩大 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

本报记者金姝妮北京报道

3月23晚间,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通知》内容来看,成都市住房限购范围在去年两次限购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将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此外,在购房资格审核方面要求也更加严格,《通知》自3月24日起实施。

事实上,去年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已出台《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37号)、《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45号)两次限购政策。

《通知》显示,成都市此次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2016〕45号文件执行,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扩大限购范围影响会比较大,此前成都紧紧管控了天府新区等个别区域,所以从购房者的角度而言,政策是比较宽松的。所以现在加入锦江、青阳、金牛等区域,购房方面的政策明显收紧。提高交纳两年社保的做法,显然购房方面政策收紧。而对于原先限购的则照常进行,只不过社保也需要两年的时间。

《通知》规定非本区域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房管、人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加强购房资格审核,确保住房限购措施落到实处。

对于补缴社保的规定,严跃进分析称社保交纳期限已经成为当前管控外来人口购房的一个很重要的手段和方式,后续需要防范各类社保补缴等做法和风险。当然成都在政策中点出了这一点,很显然有积极的作用,这和此前郑州的做法有很大的相似性。

《通知》指出,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但所购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成都市人民政府表示,为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将严厉查处违规收取诚意金、虚高装修费用变相提价、伪造或虚开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严跃预测称,成都限购升级将带来三个影响。第一是影响市场交易,进而或使得近期交易量有所下滑,尤其是成都交易规模较大,此次如此多的区域纳入限购范围,自然有较明显的影响,也会使得价格方面趋于平稳。第二是影响一些购房预期,尤其是周边城市重庆的购房预期,重庆市场近期或要采取稳定市场的做法。第三是限购后,需要严查各类政策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因为往往成都房价相对低于其他热点二线城市,依然会有购房者来钻这个政策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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