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围猎”大宗商品 交易所转型风口将至?
银行业“围猎”大宗商品 交易所转型风口将至?
记者 陈齐乐 上海报道
强大对手的出现不一定意味着竞争加剧,亦有可能是在行业洗牌中胜出的合作契机。
随着国有及大型商业银行切入大宗商品交易领域,加之监管层对地方权益类交易场所新一轮清理整顿的推进,现货行业似乎进入了一个“内忧外患”的时代。与各类交易所相比,银行所开展的现货交易模式似乎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但业内人士指出,银行金融牌照齐全,风控严格,公开市场操作空间更大,且在组织和盈利模式上与交易所迥异。更重要的是,其金融市场业务受银监会监管,合规性要高于大部分交易所。
目前,分散式柜台下的贵金属及原油交易成为客诉的重灾区,亦多次为监管层注目。部分交易所难以洗净“非法期货”的嫌疑。分析人士认为,考虑到国内银行业在交易领域尚无深厚根基,原油及贵金属类交易所或可尝试与其合作。此外,多个金融分支领域对客户服务需求迫切;结合交易所自身的资源、禀赋和人力,如能在自身业务外再与银行、券商、基金、保险深入合作,或充当客流通道,或互为交易对手对冲风险,则不仅能在合规化经营方面取得长足进展,亦能在新一轮洗牌中存活、发展、壮大。
“敌”友之辩
2月23日晚间,一则工商银行电子银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工行账户类交易新产品》在大宗商品从业者中引起围观。文章介绍了工商银行于2016年底推出的两种账户类交易产品——账户能源和账户贵金属。账户能源报价参考纽交所天然气期货合约报价;账户贵金属则以指数方式交易,该指数将黄金、白银、铂金、钯金作为指数成分,按照一定方法编制而成。这两种账户产品均不能提取实物。据工行相关人士表示,该行的5类交易账户产品的交易方法类似,均为实时双向交易,可竞价、也可挂单。
此文一出,业内哗然。有人直指“这个和所谓的现货交易所有什么区别?”从交易模式上而言,二者确实非常相似。事实上,银行业对大宗商品交易领域涉足已久,且业务从未中断。单以国有四大银行来说,早在2011年11月,建设银行就在全国范围内向个人投资者推出了账户银、账户铂交易业务,采取的已经是24小时做市商模式;2012年11月,中国银行推出金银铂钯四种账户贵金属买卖;2015年4月,农业银行也推出了账户贵金属交易业务,交易品种涵盖人民币与美元账户下的黄金与白银;工商银行的账户交易类产品则可追溯到2014年12月,初期仅涉及农产品、基本金属、贵金属与外汇。2015年底,工行首次推出能源产品。
虽然交易模式相似,但在组织方式和盈利模式上,银行业与交易所存在很大的差异。首先,银行没有引入代理人制度,全部交易均只能通过柜台、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完成,不存在代理人违规经营的风险。其次,银行不以交易获利,不存在与客户对赌的动机;没有杠杆且不依赖手续费,因此也不存在刷单的冲动,其盈利主要来自点差与沉淀资金。
某国有大行市场金融部一位负责账户交易类产品设计的内部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客户买入/卖出账户交易类产品后,银行会在国内、国际市场上寻找交易对手,从交易对手那里买入/卖出相应数额的大宗商品,再卖出/买入给客户。在这样的交易结构下,银行的收入主要来自两次交易之间的差价,即是所谓的“点差”。
“银行会选择流动性最好的大宗商品作为交易标的物,且在交易前与交易对手签订衍生品交易协议,从而控制两次买卖之间因价格波动产生的风险。在此类交易中,银行一般会选择外资银行作为交易对手,或借助期货公司的通道,风险敞口较小”,该内部人士补充道。除黄金需要来自央行的许可外,开展账户交易类业务需取得银监会的许可。相比于交易所,银行无疑具有更大的公开市场操作空间,在风险控制方面也更加成熟。
同济大学上海期货研究院院长助理刘春彦表示,银行及具有金融牌照的企业开展大宗商品交易的特殊性在于存款账户上可以交易。“这种交易无杠杆、可多(获利挂单)、可空(止损挂单)、可即时结算,因此风险可控”,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