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收费公路通行费收支缺口翻倍 支出近8成偿还本息
2015年收费公路通行费收支缺口翻倍 支出近8成偿还本息
本报记者 孙丽朝 北京报道
交通运输部9月20日发布了《2015收费公路统计公报》(下简称《公报》),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收费公路里程16.44万公里,累计建设投资总额69488.5亿元,债务余额44493.7亿元。
《公报》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收支缺口为3187.3亿元,与2014年相比扩大了1616.2亿元,增幅102.9%。其中,偿还债务本金支出增加1391.3亿元,偿还债务利息支出增加150.9亿元,增幅分别为66.0%和7.2%。
对此,交通运输部表示,收支缺口扩大主要有四方面因素导致:一是新建成通车的收费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导致收费公路整体债务规模继续扩大,使年还本付息支出进一步增加; 二是随着收费公路剩余收费期限的减少,在债务余额依然较大的情况下,每年偿还债务本金的需求也在逐年增加,同时一些项目的短期贷款、债券、借款集中到期,需要一次性偿还所有本金; 三是通行费收入增长缓慢,低于债务余额的增长,与2014年相比,高速公路里程增加了10283公里,增长了9.6%,债务余额增加了6251.3亿元,增长了17.8%,但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只增加了175.3亿元,增长了4.9%,收费标准也大都延续九十年代水平,个别省份在2015年还进一步降低了收费标准,使收入与成本倒挂的状况愈发严重;四是个别收费公路项目为降低利息费用等财务成本,主动提前偿还了部分债务本金,也导致偿还本金支出的增加。
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总额为4097.8亿元,支出总额为7285.1亿元。据记者了解,支出中近8成是偿还到期债务本金和利息,其余2成用于养护管理、公路及附属设施改扩建以及税费等其他等支出。
去年7月,交通部发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距今已超1年时间,《条例》尚未正式出台,据记者了解,各方利益的平衡问题是导致《条例》迟迟未能出台的原因。根据《条例》修订稿: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偿债期按实际偿清债务所需时间确定,各省实行统借统还;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偿债期、经营期结束后,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这一系列政策意味着高速公路将会长期收费。
交通部公路局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许多地方高速公路需要继续新建或改建,但资金压力非常大,所以很多地方也在观望。“你想让我继续投资修路,那或者你财政掏钱,或者你让我有好的回收机制,所以《条例》的修改非常紧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