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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十项改革试点”计划披露 现三大变化

2016-02-25 15:01:00

 

来源:互联网

国企“十项改革试点”计划披露 现三大变化

2月25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媒体通气会,披露国企“十项改革试点”落实计划。目前已有诚通集团和中国国新两家中央企业确定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企业,而在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国资委上半年将确定首批试点企业,并着手制定试点实施方案,下半年正式启动试点。

国资委有关“十项改革试点”的考虑要点如下:

第一,关于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

国资委今年将进一步完善原有试点,同时扩大试点范围,再选择3-5户企业进行试点,同时指导推动各地开展这项试点。

第二,关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

该项试点工作2016年将在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直接监管的国有独资、控股的一级企业进行,国资委和各省市将分别选择3-5户企业进行试点。

第三,关于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

该项试点将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的单位中,优先选择2-3户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商业类企业,以及经营困难、重组改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企业。同时鼓励中央企业选择部分条件成熟的二三级公司开展试点,支持各地开展这项试点工作。

第四,关于企业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试点

国资委计划选择处于竞争性行业或领域、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董事会建设和运作比较规范、已实行或正在试点职业经理人制度的中央企业,开展试点。试点人员范围为,试点企业中市场化选聘和管理的职业经理人。

第五,关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

国资委2016年将选择3-5户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推进诚通集团、国新公司改组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工作。

第六,关于中央企业兼并重组试点

2015年,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完成了6对12户中央企业重组,组织3户电信企业完成了铁塔公司的组建。下一步,国资委将探索更多、更有效的途径和方式,坚持成熟一户、推进一户,积极稳妥做好中央企业兼并重组。

第七,关于部分重要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

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是国有资本相对集中的领域,2016年上半年,国资委将确定首批试点企业,并着手制定试点实施方案,下半年正式启动试点,稳妥有序推进相关改革工作。

第八,关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

国资委今年计划在中央企业层面选择10户子企业,指导各省市分别选择10户企业开展试点。

第九,关于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试点

国资委计划2016年在中央企业围绕董事会信息披露、财务信息公开等方面开展试点,指导地方国资委选择若干重点企业试点。国资委还将建设统一的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平台,为中央企业信息公开提供支持,为社会公众查阅信息提供服务。

第十,关于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试点

国资委计划选择2-3户中央企业推进所办教育机构深化改革试点,选择2-3个城市开展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试点。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在中央着力推动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十项改革试点将一些新的问题列入其中,尤其是中央企业的兼并重组试点,可以说内容更加丰富,面更广,也更有针对性。近日即将推出的十项改革试点与第一批试点相比有三个变化:一是顶层设计方案出台后,对国企改革的部署更为系统,重点更加明确,内容更丰富,范围也进一步扩大;二是在供给侧改革及‘十三五’规划的大背景下试点,尤其是兼并重组的试点;三是国企改革中的一些新问题被列入,试点更加具体,针对性更强。根据国资委确定央企改革第一批试点的原则以及最终确定试点集团的特点,将以四个特点来选择重点关注的集团:集团性质以竞争类为主,且是产业龙头公司;集团具有一定改革基础及经验;集团改革方向较为明确;管理层改革积极性较高或有相关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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