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定价机制再调整:广东山东或试点市场化
成品油定价机制再调整:广东山东或试点市场化
中东局势在新年伊始即不断升级,两个产油大国沙特和伊朗断交,旋即巴林和苏丹也先后宣布与伊朗断交,国际油价走势再度扑朔迷离。
受此影响,1月7日,美国WTI原油价格跌破了33美元/桶,创下了近11年以来的新低。
按照机构的预测,1月13日国内成品油价格将再次迎来调整窗口。此前的2015年12月15日和12月29日的两个窗口,机构预测的两次国内油价合计约降价450元/吨,但国家发改委两次都暂缓了价格调整。
这一次,油价调还是不调?
据悉,在这个节点上,公布于2013年3月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将在低油价的“新常态”下或将迎来重新的修改。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邀请石油企业、用油企业等多行业代表参加座谈会,就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推进成品油价格进行讨论。一个议题是,是否适合对成品油价格设置“地板价”和“天花板价”。
在此之前,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已表示,成品油价格将在“十三五”期间完全实现市场化。
长期以来,中国决策者对于油价赋予了接轨国际、保证企业利润、避免通胀、实现节能减排等多个政策目标。但这些目标不仅难以全部实现,在当前低油价时期愈发冲突。
成品油价格到底怎么改,这也是中国能源价格改革困境的“缩影”。
定价机制将出“地板价”
2015年年末的两次成品油价格“该降不降”,引发了公众的广泛争议,各种舆论已经将国家发改委推向“尴尬”的境地。
对于不调整油价的理由,国家发改委表示,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我国环保形势日益严峻,一些地区以臭氧、灰霾污染为特征的复合型污染日益突出,机动车尾气排放是造成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充分发挥成品油价格杠杆作用,是促进资源节约、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手段。低油价时,保持国内成品油价格基本稳定,有利于抑制石油消费的过快增长和能源结构调整,促进环境保护,改善空气质量。
发改委同时表示,国家将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抓紧完善新形势下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据了解,年前,国家发改委召开专题会议,就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进行了讨论。随后的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又邀请了采油企业、贸易商、用油企业、船舶、出租车、协会、专家等多层次代表讨论,现行油价机制如何进行优化。
“主要是讨论了是否应按照国际油价的涨跌,来设置国内油价调整空间。”一位与会企业人士告诉记者,在当期国际油价可能会长期低位运行的情况下,决策者希望通过设置“地板价”和“天花板价”实现生产企业和用户的平衡。
有人曾在计算后认为,2015年年末的两次暂缓调价对石油业每天可“输血”约5亿元。
在以往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中,对于“地板价”并没有提及。但“天花板价”的提法,却能够找到相关的“影子”。而在2008年7月国际油价一度位于147美元/桶,国内油价就此保持稳定,未作调整。
其依据的是《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当国际油价高于130美元/桶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同理设置 “地板价”将意味着,当国际油价低于一定水平,国内汽、柴油价格将不做调整。记者了解到,对于“地板价”的设定,有参会者在座谈会上提出,希望以40美元/桶的价格来执行。
现行的成品油价格机制出台于2013年3月26日,将成品油计价和调价周期由原来的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并取消上下4%的幅度限制。
“这一定价机制运行两年多以来,定价机制运行的比较顺畅。”厦门大学能源经济和能源政策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缩短调价周期和波动幅度,打击了社会上囤油倒油的投机行为,保证了成品油市场的正常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