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之后
“营改增”试点之后
【中国经营网注】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营改增”试点余下行业与先前已进行试点的行业不同。房地产企业税收由于行业特点,改征增值税之后,进项税额抵扣时可能不容易取得发票,可能影响试点的进行。金融业“营改增”涉及方案选择问题。金融业务免税与否以及如何征税都有不小争议。
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梁红表示,目前为止本轮“营改增”减税力度不及2009年增值税转型改革,应加快完成营改增改革“最后一公里”,预计剩余四个行业的营改增将在明年上半年全面完成。梁红称,全面完成营改增,除了进一步减税外,更重要的功能是促进产业的专业化分工。而且本轮营改增改革完成后,增值税仍有改善空间。全面完成营改增实现的整体减税规模可以达到9000亿元左右,与营改增期间GDP比值约为0.4%。
据证券日报报道,2015年是财税改革的关键年,而即将到来的2016年,将是财税改革的落地年。
早在2014年6月底出台的财税改革顶层设计方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抓住了预算管理改革、税制改革、理顺中央地方事权与财力划分关系三大改革任务,而且方案给出了时间表,要求重点工作和任务在2016年基本完成,到2020年各项改革基本到位,现代财政制度基本建立。
回顾2015年,财税改革走向深水区,预算改革先行,已有明显进展;税制改革中,营改增、消费税、资源税改革部分先行推进,但继续前行有难度;环境税、房地产税和个人所得税改革必须立法先行。目前的改革进程要低于市场预期,预计明年将实现较快推进。
看紧“钱袋子”
2015年预算改革已取得较大突破,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框架体系是今年改革的重头戏。目前,财政部修订发布了《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明确了今后总会计核算目标既要准确反映预算执行情况,也要全面反映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为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报打下了基础。
而预算公开、债务预算、盘活存量资金、资金统筹整合等一系列改革文件也陆续出台,规范完整、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体系初步形成。今年实施的新《预算法》明确全面公开政府全口径预算,实现部门预算除涉密部门外的全覆盖。
专家表示,全口径预算管理就是将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并且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衔接统筹的力度,使资金运行更加规范、透明。
“今年以来,预算制度改革的力度挺大,预算公开取得实质性进展。”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谭云明表示,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通过安排财政收支,深刻影响着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认为,预算就是要规范政府的收支行为,比如地方债问题、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问题。只有拥有了一个公开透明的预算环境,税制改革才能顺理成章,而税制改革是要解决整个蛋糕如何分配的问题。
不过,规范政府花钱绝非“一纸公开”能解决问题,当前政府花钱依然存在不少违规违纪现象。审计署近期提交的审计报告显示,中央各部门仍存在很多问题,最终反映出部门法律意识的淡薄,也凸显进一步推进公开和深化预算改革的必要性。
专家认为,2016年预算制度改革需要继续推进,一方面,应尽快出台相关法规和配套措施,完善预算制度体系,要把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做实。还需抓紧规范国库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国库现金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大税种引领税制改革
新一轮税制改革重点锁定六大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还有税收征管法。财政部财科所前所长贾康表示,财税改革作为全面改革的重头戏现在已经表露出了与中央要求的时间表不相匹配的迹象。
按照此前部署,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本应该在2015年实现,但目前还有金融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和生活服务业四个领域尚未纳入,决策层的态度也有一定调整,从要“力争完成”,改为“适时推出”。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营改增”试点余下行业与先前已进行试点的行业不同。房地产企业税收由于行业特点,改征增值税之后,进项税额抵扣时可能不容易取得发票,可能影响试点的进行。金融业“营改增”涉及方案选择问题。金融业务免税与否以及如何征税都有不小争议。
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梁红表示,目前为止本轮“营改增”减税力度不及2009年增值税转型改革,应加快完成营改增改革“最后一公里”,预计剩余四个行业的营改增将在明年上半年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