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通过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 目的何在?
国务院通过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 目的何在?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10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引发关注。草案规定在全国建立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向常住人口全覆盖,要求各地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提高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草案还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等方式落户的通道。对此,财经评论员李文海表示,居住证制度将是国家户籍制度改革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主要作用是增加外来打工者公共服务权利。
户籍改革助经济长期发展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国务院常务会议认为,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用法治方式完善居住证管理,保障持证人合法权益,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扩大内需。
户籍制度改革的关键是户籍内含各种权利和福利制度的综合配套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只是“标”,而对其内含各种权利和福利制度的改革才是“本”。李文海说,户籍制度改革必须标本兼治,其目标不是消除户籍制度,而是剥离户籍内含的各种权利和福利,取消城乡居民的身份差别,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实现公民身份和权利的平等。
而从这点来看,居住证作为户籍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已经形成社会共识。
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郭秀云表示,2014年在国家层面推出居住证制度,是户籍改革的重要步骤。今后户口上附加的福利应该做减法,作为过渡性工具,以居住证为载体的福利应该做加法。最终,整个公共服务和待遇应该以常住人口为标准。
居住证有两个重要的方面,一是申领的条件,二是申领后享受的权利。去年底,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广泛征求了中央有关单位、省级地方政府及部分城市政府的意见,会同公安部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明确列举了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这些基本公共服务第一条就是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并且没有规定限制条件。还规定了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可以享受的便利,包括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等权利。
此外,在备受关注的积分落户方面,此次《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得以明确,在此次的征求意见稿中,持证后落户仍有限制按城市大小分为四等,其中最严格的是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界定标准为,应当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稳定就业和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合理设置积分分值。
需要指出的是,以居住证制度作为先锋利器的户籍制度改革对保持经济长期发展动力大有裨益,而且这也是推动城镇化的重要举措。
李文海说,我国劳动力资源结构性矛盾越来越突出,稳定优质劳动力资源供给更加关键,居住证持有者若享受户籍权利,并逐步实现教育、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平等化,将有利于实现劳动力资源有序流动,推动城乡一体化。
郭秀云说,作为流入地的地方政府,财力有限,能提供哪些福利,提供到什么程度,会有选择性,怎么选择?权利与义务对等是一个原则。福利清单也存在顺序,比如就业是优先保障,以及义务教育、公租房等,最低生活保障等则属于高端福利。权利的享受以履行相应的义务为前提,如缴纳个人所得税等。
但反过来看,地方政府为保证优质劳动力资源供给,也会做出相当大的努力,这背后是对内需的拉动。不仅如此,有专家认为,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将助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时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据京华时报报道,“实施居住证制度是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并且最终还是服务于户籍制度改革。”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表示,“无论是享受公共服务还是积分落户,相当一部分人,尤其是数量庞大的流动人口都将从居住证制度中受益。”
“户籍制度改革就是要逐步剥离附加在户口上的教育、医疗、卫生等权益,并通过居住证制度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教授陆益龙说,“任何公民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让每个人平等地享受公共服务,这也是法治的必然要求。”
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在内的多个地区已开始实行居住证制度。广东为居住证持证人列出了15条待遇。《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则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和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将可以获得120分的加分,这意味着这类人才可以享受包括子女教育在内的多项公共服务待遇。
“在上海,持有居住证所能享受的公共服务,已经非常接近户籍人口了。”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主任朱惠芬说,“居住证制度可以通过"梯度赋权"的方式提高对各类人群的公共服务覆盖率。”
陆杰华表示,居住证制度的全面实施需要各地制定办法。“出于公共财力等原因,其中也将遇到一定阻力,这就需要有关部门提供强有力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