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部钱进”遇红灯 财政新政暗示中央上收事权
“跑部钱进”遇红灯 财政新政暗示中央上收事权
地方政府想从4.7万亿元财政转移支付的“蛋糕”中切下一块将越来越难。
配合新《预算法》实施的一系列改革配套措施陆续面世。2月2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其中,被称为“部门权力象征”的专项转移支付,已明确被要求必须控制在全部转移支付的40%以下。这意味着,以往地方政府“跑部钱进”的利益空间将缩小。
上述意见还明确,专项转移支付要取消部分竞争性领域。对因价格改革、宏观调控等而配套出台的竞争性领域专项,应明确执行期限,并在后期逐步退出,到期取消。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这主要体现了市场原则,旨在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优化专项转移支付。
“目前转移支付制度中两个因素偏高,一是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偏高,二是转移支付中专项转移支付偏高,这为地方部门提供了寻租空间”。他说。
事权不下放
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建立于1994年实施分税制改革后。
为了弥补地方政府的支出缺口,中央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向地方提供资金。根据2014年的数据,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4.7万亿元。
中央和地方的财力分配上的比例是58∶42,即中央财力达到了58%,但是中央本级支出为15%,意味着剩下的43%主要是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实现对地方的管理。
在转移支付中,专项转移支付主要用于中央委托地方实施的事务和实现特定宏观政策目标,专款专用。2014年,专项转移支付占转移支付总额近42%,这意味着我国一年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接近两万亿元。
也正是这一领域,成为利益争夺的焦点。
“专项转移支付的问题由来已久,到现在已经沦为各部门利益争夺的战场,存在的问题也很大,需要重新进行清理和分类处理。”一位财税系统人士说。
专项资金对一些政府职能部门来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媒体报道,很多地方为了争取专项资金,不惜派专人长驻北京,与部委“沟通关系”,以争取更多的专项资金,“跑部钱进”的说法也由此而来。
2014年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越来越多,资金越来越多,围绕各种专项资金的违法乱纪和腐败问题也屡屡出现。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未来要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并要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这意味着短期内,中央和地方在财力格局上仍然会维持上述比例。
尽管如此,仍有部分财税界人士认为,事实上从税制结构本身来说,中央对地方43%的转移支付仍然偏高,但是按照三中全会意见,中央财力基调已经确定,如果不调整中央对地方43%的转移支付比例,那么转移支付结构上的调整只能最终落在事权和支出责任上。
“43%的转移支付中一般转移支付只有10%左右比例,其他都是专项转移支付,如何调整这部分比例,是转移支付调整的关键,目前的思路是不减少转移支付力度的情况下,只能通过上收部分事权来实现与转移支付相吻合的方案。”上述财税系统人士说。
在此次提出的方案中,上述逻辑清晰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