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将消费税扩展到一般消费品
警惕将消费税扩展到一般消费品
消费税现已成为税制改革的焦点。近来,不断有官员谈到将来将消费税划给地方,作为对“营改增”后对地方政府的补偿;地方政府可以拥有比较大的税收权限,包括品目的增加或减少,税率的提或降;更有媒体报道,吉林省财政厅科研所所长张依群认为消费税改革的方向是逐渐扩大征收范围,逐步与国际接轨,扩展到一般的消费品。
这类报道中的说法,着实吓人一大跳:中国的消费税还必须向一般的消费品扩展吗?向一般消费品征收消费税是国际惯例吗?我们还没有与国际接轨吗?
由此看来,对于消费税,甚至是一些专家,也有相当错误和混乱的认识,需要厘清。
消费税是人类至为古老的一种税。广义来说,只要是对商品或服务征收的税,统统是消费税,不管它具体叫做什么名目。今天的中国,针对商品征收的增值税,针对服务征收的营业税都属于广义消费税。增值税与营业税两种税收已经覆盖几乎所有的商品和服务,所有的消费品以及服务都被课税,范围非常广泛,完全覆盖到一般消费品。但中国还有一种叫做“消费税”的税,这种税当然包含在广义消费税之中,这里可以称之为狭义消费税。那么,中国为什么在普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同时,还要另外征收一种叫做消费税的税收呢?这主要是因为,普遍覆盖的增值税和营业税,虽然属于对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税,但是,因为是普遍征收,税率单一,不能体现政府对特定消费行为的摧抑态度。税收理论认为,有些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尤为有害或不值得大力提倡, 因此 ,除了普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外,还必须另加一道特别的消费税以抑制其消费行为。
于是,对于某些政府不鼓励不赞成消费的商品,在广泛而普遍地征收增值税的同时,又增加一道狭义消费税。这些商品包括有害品如香烟,奢侈品如珠宝、游艇,资源稀缺品如汽油、木地板等。目前,对这些消费品既征收增值税也征收狭义消费税,增值税与狭义消费税加起来的总税负,就是这些商品的总消费税。这说明,在中国,消费税实际上是向所有一般商品普遍征收的,一般的商品包含增值税这样的并不含抑制消费目的的消费税,特殊的商品除了包含增值税这样的广义消费税外,还包含抑制消费目的的消费税(狭义消费税)。
目前主要国家中,即使是广义的消费税也并非有关专家所说的向一般消费品普遍征收。在美国,州一级的政府征收销售税,销售税类似于中国的营业税,也属于广义的消费税。美国的销售税对于种子、化肥、保险费等免税。因为美国并无增值税,销售税就是唯一的消费税了,其普遍征收的程度,显然比不上中国的增值税。在欧洲,主体税种是增值税,无论英国、法国、德国还是瑞典,都以增值税为主,但增值税之外并无其他类似消费税的税收。在欧洲,广义的消费税只有增值税,但是欧洲的增值税对于生活必需品要么是低税,要么是免税。从广义消费税角度来说,欧洲对一般商品的普遍征税情况甚至并没有中国严格;日本征收消费税,并无增值税、营业税,但日本消费税对于土地转让、公债券、公司信用券、通货及其他手段的交易、社会保险业务、劳保医疗、教育以及国际运输、租赁业、出口商品、邮票发票等实行免税,免税范围显然比中国要广得多。澳大利亚也不实行增值税,而是像美国一样征收销售税,但其免税范围非常广,食品、服装、书报、药品、建材、农业、矿业设备、出口生产中的设备和材料等,免税范围也很广泛。
由此可见,就国际来看,虽然征收增值税、销售税等广义消费税,但是,像中国这样既征收普遍的增值税,在增值税外又征收一道特别的消费税的做法,绝无仅有。而这些国家的广义消费税虽然普遍覆盖,但也有大量的免税例外。如果真正要与国际接轨,应该是缩小消费税的范围,增加免税的范围而不是相反。
实际上,在中国目前广义消费税(增值税和营业税)和狭义消费税并存的状况下,本来就存在着重复征税。征收狭义消费税的商品,无一例外地同时征收17%左右的增值税,然后再征收税率不等的消费税。这本来就是重复征收。之所以如此做,有引导消费, 调节收入,进行社会再分配诸多考虑。因为狭义的消费税是选择性的,只是在少部分商品中实行,因此,这种在增值税外再征收一道狭义消费税的做法,即便重复也能够被人接受。但是,如果将来将消费税变成地方税,地方政府有权对品目和税率进行增减升降的调整,尤其还有可能扩大征收范围,向一般商品推广,那么,这个思路的问题就相当严重。这样的必然结果是,在中央对所有的商品和服务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同时,地方政府又对商品和服务普遍征收特别的消费税,形成中央和地方平行地向所有的商品和服务征收两道性质同属广义消费税的税收。这样,扩展的消费税就变成完全的重复征收,与调节和引导消费,调整贫富差别毫无关系了。
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将会看到又一个极其荒诞的现象出现:为了克服营业税的重复征税问题,将营业税并给了增值税;为了补偿由此形成的地方财政减少局面,又将消费税划给地方;而税收管理权限大增的地方政府,又将个别选择性征收的狭义消费税,扩大到所有普通商品和服务,形成新一轮的重复征税。
这样的担忧绝非杞人忧天。税收问题去一弊而又生一弊的事,历史上层出不穷。消费税如果交给地方政府而且给予地方政府更多的税收权限,那么,打着与国际接轨的幌子将消费税扩展成普遍征收的税收,扩大到一般消费品也绝不是做不到的事情。此事必须及早提高警惕,严加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