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允许公立医院以特许经营方式与社会资本合作
北京允许公立医院以特许经营方式与社会资本合作
本报记者 孟庆伟 北京报道
《北京市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已于今年9月印发,13日下午,《实施意见》在北京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正式对外发布,并举行了解读发布会。
和其他省份相比,北京市此次提出的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举措,都更受关注,如将允许公立医院以特许经营方式与社会资本合作、鼓励符合资质的个人开办诊所、放宽乙类大型设备配置限制、鼓励发展独立的检验和检查医疗机构等。
针对一直以来备受关注的医生多点执业问题,《实施意见》提出,北京市将取消多点执业地点数量限制,不再将医师第一执业地点所在单位同意与否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
多创新之举
去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因其强调发展健康服务业,“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大力引入社会资本,而被认为具有里程碑意义。
北京拥有全国最优质的医疗资源,但同时也面临医疗服务资源紧张、医疗服务利用的频次不断增加的局面。此次《实施意见》的出台,是北京市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化、多层次健康需求的落实性文件。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北京将形成功能完备、结构合理、水平较高的健康服务业产业体系,培育打造一批健康服务企业和知名品牌。
在支持社会办医,积极发展健康保险、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加快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健康服务业相关支撑产业、促进产业聚集和园区发展等六大方面,北京提出的多项举措备受关注。
在医疗服务方面,北京市提出,将放宽乙类大型设备配置限制、鼓励医生开办诊所、鼓励发展独立的检验和检查医疗机构、允许公立医院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开展与社会资本的合作、探索护理服务社会化。
在健康保险方面,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长期护理、重大疾病、住院等保险产品和服务。在健康服务方面,将鼓励引导药品零售企业提供处方外配服务和药学服务、探索推进互联网医药销售和药学服务。
《实施意见》还提出,统筹和整合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加强健康服务业与旅游、信息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加大健康服务业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力度、鼓励发展面向健康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的第三方社会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创建国家级医疗创新中心、将健康服务业纳入现代服务业试点。
在政策保障措施上,下放审批权限是诸多举措中的一个亮点。北京将下放审批权限和缩短审批时限,将100张床位以下的专科医院的设置审批权下放到区县。此外,实行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消多点职业地点数量限制、逐步增加政府购买服务的类别和数量、企业为其员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符合条件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政府资金支持范围,社会力量举办的健康服务机构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等。
据记者了解,此次发布的《实施意见》由北京卫生计生委、北京发改委牵头,由于健康服务业覆盖面广、产业链长,前后不断增加参与部门,最终28个部门参与《实施意见》的制定。
“健康服务业发展也是医改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康服务业的发展,不能只是为了经济发展,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钟东波表示,在基本医疗方面,将更强调政府的作用,在非基本医疗方面,未来将更多发挥市场作用,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创造性。
据了解,与《实施意见》相配套的文件及细则,相关部门正在加紧制定中,将陆续出台。
允许公立医院特许经营
在此次北京市诸多举措中,“允许公立医院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开展与社会资本的合作”备受媒体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