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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建光电激进并购 商誉承受巨大压力

2021-08-08 05:47:47

 

来源:互联网

联建光电激进并购 商誉承受巨大压力

12月24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市场禁入决定书》,对原四川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时传媒”)实际控制人何吉伦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原分时传媒股东周昌文、原分时传媒股东朱贤洲分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经查,2014 年至 2016 年,分时传媒通过虚构广告业务收入、跨期确认广告业务收入等方式,共虚增营业收入约6178.70万元,虚增利润约 6047.25万元。

此前,在2014年4月,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建光电”,300269.SZ)以8.6亿元价格将分时传媒收入麾下。彼时,分时传媒相关股东作出业绩承诺,即2013年~2017年的扣非净利润不低于8700万元、1亿元、1.13亿元、1.22亿元和1.28亿元。

不过,上述业绩承诺并未完成兑现,截至2017年年底,分时传媒只完成了78.74%的净利润。而这也被认为是分时传媒虚增收入的主要原因。对此,《中国经营报》记者联系联建光电方面采访,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对赌期间虚增收入

深圳证监局认为,分时传媒在业绩承诺期内,通过将未全部实际执行的合同确认营业收入、跨期确认营业收入等方式,累计虚增营业收入6178.70万元,虚增利润6047.25万元,数额巨大,且直接导致联建光电连续多年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违法。

据悉,2014年,联建光电斥资8.6亿元完成对分时传媒100%股权的收购,这也是联建光电近些年中,单笔最大规模的并购。

值得注意的是,2012年9月,蓝色光标曾想要收购分时传媒,打算以6.6亿元收购其100%的股权。按照协议,分时传媒相关股东需要对2012年~2014年这3个年度进行业绩承诺。因为考虑到交易进度耗时较长,并购可能推迟至2013年初,因此蓝色光标要求分时传媒的利润承诺延后1年至2015年。但后来两者不欢而散,收购未能成行。

此后的2014年,分时传媒和联建光电联姻,当时分时传媒相关股东作出业绩承诺,2013年~2017年的扣非净利润不低于8700万元、1亿元、1.13亿元、1.22亿元和1.28亿元。

但分时传媒仅在2013年完成了业绩承诺,此后4年业绩均“爽约”,原本需要完成的累计净利润为5.5亿元,实际上只完成了4.33亿元,差额为1.17亿元。

在此背景下,分时传媒在2014年8月~2016年11月,先后多次通过虚构广告业务收入、跨期确认广告业务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约6178.70万元,虚增利润约 6047.25万元。

中山大学金融学系教授柳建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虚增业绩通常是因为企业业绩不能满足承诺会去做的,直接可能导致商誉减值,股价崩盘。

由于分时传媒未能完成承诺,导致联建光电大幅商誉减值。截至2017年年末,由分时传媒造成的商誉减值准备为2.67亿元。

而没有完成业绩是需要补偿的,分时传媒的原控股股东、实控人何吉伦是主要的业绩补偿人。截至2017年末,何吉伦需补偿联建光电1.4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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