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涉水直销 大步转型惹争议
浪莎涉水直销 大步转型惹争议
孙吉正
作为A股曾经著名的“铁公鸡”,浪莎股份(600137.SH)的控股股东浪莎集团悄无声息地进军直销行业。直到2017年6月,商务部公示受理浪莎股份申请直销牌照时,这个曾经的“中国袜王”转型的冰山一角才浮出水面。
仍未取得直销牌照的浪莎,现遭到了代理商投诉。据相关媒体报道称,有代理商购买浪莎的产品,却遭到了无法退货的问题。直销行业专家胡远江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虽然浪莎的直销系统不在上市公司体系内,但其品牌影响力仍旧能以上市为背书,“一般情况,名企或者上市公司试水直销都非常谨慎,但浪莎发生类似事情确实说明其运营能力有待考验。”
试水直销惹争议
2016年,伴随着浪莎股份扭转了亏损之势,其大股东浪莎集团同时开启了其在直销方面的业务,并称之为“浪莎之康”。其产品主要有三大系列:保健食品、营养代餐、生态家纺。与浪莎的主营业务相比,浪莎之康从产品到行业都是浪莎集团之前从未涉及的。
甚至对于浪莎涉水直销行业的消息,一名行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自己也知晓不多,“一般的企业都会有职业经理人作为操手,或者企业掌管者本身就深耕行业多年,但浪莎并未传出有类似的消息。”
据相关媒体报道指出,代理商维权矛盾点集中在其退货机制存在严重的滞后性,在代理商将产品退回给厂家后,近两年都未完成退款。浪莎所暴露出的退货机制问题,实质上在直销行业内并不是较为普遍的问题。按照《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直销员和消费者自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可以凭直销企业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办理换货和退货。
退货机制问题一直是相关部门对直销行业较为重视的板块,商务部及全国各地方的相关部门均下发过文件,对于退货制度不完善的直销企业根据其情节进行处罚。且大部分直销企业对于退货制度有着较为完善的机制。
记者联系了浪莎股份方面,浪莎方面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目前直销业务是由大股东浪莎集团直接管理的,并不经由上市公司体系经营,但浪莎股份方面仍旧告诉记者目前事件已经得到了有效解决,但具体问题需要浪莎控股集团方面回答。
记者多次试图联系当事人,但当事人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有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该代理商已经与浪莎方面达成了和解,因而不再参与维权。
据了解,浪莎的直销业务被命名为浪莎之康运营中心,地点位于浙江金华市,从属于浪莎集团。在直销经营制度上,根据行业人士透露,采取的是三级分销制度,但此前根据《长江商报》报道称,浪莎的直销是由众美系统承担,但记者注意到在网上仍旧有其他团队声称为浪莎之康服务。
胡远江告诉记者,就目前行业内的状况来看,只要具备直销牌照申请资格的就可以向商务部申请牌证。然而,很多以直销为主要经营模式的企业在创立之初就开始直销经营,即使没有取得直销牌照。部分较为知名的企业甚至是上市公司,对于涉水直销一直非常谨慎,对他们来说,名誉至关重要,必然会用最稳妥的方法尝试直销经营。所以,知名企业很少会出现“先经营后牌照”的状况,甚至有名企在取得直销牌照后,依旧不建立或扩大市场。
浪莎以袜业著称,涉水直销不单单仅限于家居产品,还涉及大健康领域。相较而言,很多上市公司进入直销时,大健康本身就是其主营业务之一,且具备一定的技术储备和研发能力。但对于在义乌起家的浪莎来说,大健康和保健品是完全陌生的领域。“不排除浪莎会委托其他工厂为其代加工产品,因为浪莎目前的产业似乎不具备生产能力。”胡远江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