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回收新规将落地 零部件走向引担忧
报废汽车回收新规将落地 零部件走向引担忧
在全国汽车保有量达2.17亿辆,汽车保有量、报废量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如何快速有效地引导老旧车辆报废已成为影响我国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课题。
近日,修订版《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即将落地的消息颇受关注。根据最新消息,新版《管理办法》主要在报废车企业资质许可制度、报废车零部件的未来走向及报废车计价规定三方面做出了修改。从国务院已经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和上述消息来看,我国政府将成立报废汽车回收主管部门,进一步推进报废汽车行业的体制改革。
对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其发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通知中指出,随着汽车保有量、报废量的大幅增长,报废汽车回收领域面临的各方面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细则相继出台,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价格改革等的进一步深化的背景下,现行办法中的部分规定也要相应进行调整。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报废车分会秘书长张莹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修改后的《管理办法》应该能够提升资源的合理利用,进一步减少碳排放,促进机动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业的发展。
方向初定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的统计数据,截至2017年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3.10亿辆,汽车保有量为2.17亿辆。综合中汽协近10年来发布的汽车销售数据来看,我国汽车市场在2008年~2017年销售的汽车数量为2.06亿辆。按照汽车平均使用寿命为10年计算,2018年我国汽车报废量有望达到1100万辆。因此,有分析认为,2019年我国废旧汽车报废量或将突破1300万辆,2020年有望达到1700万辆左右。
为了解决和应对报废车快速增长所带来的新问题,我国政府决定对原有的《管理办法》进行更改。据了解,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取消了报废汽车企业的总量控制合理规划布局的要求,放开了“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的再制造、再利用,废除了报废机动车的收购价格参照废旧金属价格计价的规定。
从商务部之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来看,报废汽车企业将在今后实行先制造后发证的制度。今后再设立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时候,要先到工商部门注册,然后按照国家标准建设报废拆解企业,之后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通过验收之后就可以领取经营许可证,依法经营。报废车上拆解下的五大总成零部件可不再作为废弃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可按照国务院报废汽车回收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交售给零部件再制造企业;拆解的其他零配件可在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后继续销售使用。报废车价格不再是简单的按吨位数论价回收,由市场主体自主协商定价。
总体来看,修改后的《管理办法》将进一步放宽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单位的准入条件,旨在简化车辆报废手续,促进老旧车辆快速报废。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我国汽车市场的逐步成熟、汽车产品更新换代日趋加快的情况下,简单的报废车重组销售的案例已基本不会出现。面对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汽车报废行业对于新规定的需求可谓是迫在眉睫。”
直击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