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家药企上书反对湖北“药房托管”新政
89家药企上书反对湖北“药房托管”新政
一石激起千层浪。
2014年11月,湖北省卫计委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公立医院药房托管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下称《指导意见》),规定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药房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委托给药品经营企业管理。并明确“对药房托管产生的药品利润,由托管双方在合同中明确分成比例”。
然而这一《指导意见》遇到了来自企业的强烈反对。据《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湖北省医药商业协会及该省89家医药商业企业已经联名上书反对,建议湖北省政府暂缓执行该《指导意见》。
为何药房托管会引来如此大的反对之声?89家联名反对的企业认为:“这实际上只是换了个方式继续走以药养医的老路,而且将很多原来暗箱操作不见光的内容合法化,这样一来虚高的药价不可能降下来,只会激起老百姓更大的怨言。”
在业界看来,药房托管实际上是一种利益的圈地再分配游戏。
“药房托管的本质,就是政府及公立医院拿权力换取金钱,企业拿金钱换取独家供货权。”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牛正乾曾如此表示。
药房托管利润分成
据业内人士介绍,所谓药房托管,是指医疗机构通过协议的形式,在药房所有权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将其药房交由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能够承担相应风险的医药企业进行有偿的经营和管理。
湖北省《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药房托管产生的药品利润,由托管双方在合同中明确分成比例”。
上书的企业对此表示了强烈反对,其称:“此条规定严重违背中央关于新医改的文件精神,国务院要求医院药品供应实行零差率,不得任意加成或在中标价的基础上实行二次议价。但此条明文规定药房托管产生利润,还要由托管双方明确分成比例。实际上就是将原来药房托管试点阶段的各种暗中让利回扣明朗化了,将不合法的行为变为合法行为了。”
业界人士认为,托管后医院或者配送企业必然产生逐利行为,他们会对药品生产企业提出高额的扣率要求,将其中产生的利润由托管双方按比例分成。这样势必造成生产企业不堪重负,只好提高出厂价,重新形成药价虚高,新医改的核心成果将毁于一旦。
而配送企业会追求利益最大化,迫于利润的压力,会选择供应利润高、差价大的药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新医改的重点,目录里的药物基本都是空间小毛利低的公益性质,国家明文规定基本药物实行零加成。而按照湖北省卫计委这个文件,一旦托管,很多基本药物会因为没有利润空间而无法进入医院使用,目前正在推行的低价药工作也完全不可能实施。
上书企业建议,该省政府应该暂缓执行该《指导意见》,删除意见中关于托管中产生利润由托管双方按比例分成的表述,同时建议省政府就医院药房托管问题尽快召开专题座谈会,邀请托管所涉及各方参加座谈,全方位多维度地听取各种不同意见和建议,根据绝大多数的意见制定符合该省实际的新医改顶层设计。
对此,湖北省卫生计生委书面回复本报记者说,从2001年开始,全国部分医院相继开展药房托管工作,我省部分公立医院也开展了药房托管工作的尝试。在托管过程中,出现了较多的投诉,主要涉及到医院收取保证金及使用存在不规范、不透明现象,托管企业极力降低下游企业药品价格,致使企业利益受到损害等。鉴于公立医院药房托管现状,对公立医院药房托管的形式、经费使用、药品管理、药事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在认真分析和研究药房托管工作的现状后,会商相关职能部门,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药房托管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管理意见。
门槛天价?
药房托管是否真的将导致上述所说的诸多弊端?
湖北省医药商业协会秘书长余凯雄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这种以少数大企业才具备的条件作为托管标准,使广大中小企业只能望其项背,眼看市场广阔而无从涉足。
湖北省卫计委对此解释说,保证金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委托方上年度药品销售总金额的10%,并非要求达到此数,实际上是一个控制线;保证金主要用于保证合同执行、保障药品质量、药害事件赔付、药品配送不及时造成的损失,因劳动争议经仲裁后应由受托方承担的费用。
事实上,医药企业为了获取药房托管权付出的代价不菲。
2014年9月,湖北省枝江市开展了遴选药品集中配送企业招投标。根据招标方案,该市约1.2亿元的公立医院药品(指湖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挂网(基药、非基药)目录中的药品)采购量,将由两至三家药企配送。
招标书中明确规定,参与企业必须承诺提供应由医院偿还退出服务企业货款的结算资金,后修改为参与企业必须承诺提供应由医院偿还退出服务企业货款的结算资金及支持本地公益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而在招标书的评分标准中,“承诺资金”项满分为40分(100分制),以标包一为例,起步为5000万元25分,要拿满40分,企业则需提供承诺资金1.25亿元。
在招标书中,用黑色字体重点标出了同等得分条件下优先考虑的4点因素,1.企业对我市医疗卫生事业支持;2.企业配送服务能力;3.企业资金承诺;4.企业承诺额外优惠。简而言之,也就是谁提供的资金多,谁就能在竞标中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