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诸多因素影响 光伏企业三季度业绩下滑
受诸多因素影响 光伏企业三季度业绩下滑
近日,光伏上市企业2018年三季度业绩预告相继出炉,与去年同期动辄获利数十亿元的业绩相比,受金融“去杠杆”“5·31”新政及国际环境等因素影响,多数企业业绩出现了明显下滑,其中不乏阳光电源(300274.SZ)、东方日升(300118.SZ)等业内龙头企业。
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进入第三季度,各光伏制造企业已经非常明显感受到“5·31”新政带来的影响,业绩下滑的情况有可能蔓延到第四季度。
普遍亏损
6月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因落款日期为5月31日,业内称之为“5·31”新政),新政规定降低光伏补贴标准、暂不安排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分布式光伏电站只安排10GW规模。新政发布的4个月时间里,企业出售电站资产、抵押固定资产、质押股份、减产、停工等消息不绝于耳。不过在8月份,各光伏企业2018年上半年相对亮眼的业绩情况暂且让业内忘记新政带来的阵痛。
但是,彼时便有多位受访的业内人士一再表示,新政发布于6月初,因此企业半年报业绩对新政的反映并不明显,而企业四季度业绩才是受新政影响的直观反映。
果不其然,进入10月份,光伏国内上市企业2018年三季度业绩预告密集出炉,从记者统计的10家上市企业(含光伏制造企业、EPC电站投资企业等)三季度业绩预告来看,预降甚至是亏损成为主旋律。
从报表数据不难发现,10家上市企业中,半数以上的企业在归母净利润方面与去年同期相比出现了下降。其中,珈伟股份、东方日升降幅较大,同比下降幅度分别达到了98.76%~93.98%、52.46%~37.38%。
值得注意的是,在业绩下滑的企业中,不仅是从事电站开发与运营的下游光伏企业受到波及,例如从事金刚线生产的岱勒新材、国内逆变器龙头阳光电源等上游光伏企业也未能“幸免于难”。
其中,阳光电源2017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66.4亿元,同比增105.58%;归属公司净利润7.51亿元,同比增长152.93%。而据其近日发布的前三季预公告显示,预计2018年前三季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亿~6.7亿元,同比变动-20.00%~-10.00%。
不过,业绩出现下滑的企业尽管从事的主营业务不同,但不约而同地将导致业绩下滑的原因归于“5·31”新政。
阳光电源、中来股份等企业表示,受光伏531政策影响,装机规模受到了影响,同时组件价格的下降,导致公司的利润受到了影响。
彭澎表示,龙头企业相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能够保证基本的出货量,但是组建的单价也会随着市场的缩小而下调,所以,一些龙头企业也无法做到独善其身。
虽然在报表中,少数企业与去年同期相比出现业绩上升的情况,但与光伏业务的关联性并不大。
有光伏企业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5·31”新政给整个光伏市场带来了阶段性的影响。关于电站版块的业绩是逐步释放的,其也在向产业链下游,例如运维、储能等业务延伸。
而易事特(300376.SZ)业绩出现小幅增长的原因,则为其前期布局的电站项目在新政执行前基本实现并网发电,所以才得以“幸免”。
盛况难现
据记者统计的10家2017年光伏产业链的企业经营情况显示,2017年全年总营收达到452.03亿元,同比增长112.5%,净利润为35.59亿元,同比增长73.36%。
而2018年的业绩与去年相比,将会出现大幅的变化。彭澎对本报记者表示,第三季度公司业绩出现普遍下滑的现象将会蔓延到第四季度。届时,业绩与2017年比起来将会大相径庭。
实际上,2018年以来,受国家宏观政策、金融“去杠杆”,以及中美贸易摩擦、印度对华光伏产品征税等事件的影响,国内光伏企业一直面临较大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