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反思:亟须提升一体化保障能力
保险反思:亟须提升一体化保障能力
本报记者/陈晶晶/北京报道
近期,保险业在疫情中的风险保障价值有目共睹。
不过,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保险业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保障作用仍未充分发挥,保险业如何解决社会、企业和家庭的补偿、稳定和未来可持续上问题,需要更深层次的思考。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业内人士认为,于保险行业而言,此次疫情对提升风险预防、救援和损失补偿在内的一体化风险保障能力是一个重要的变革契机。
保障作用未充分发挥
纵观全行业,各家机构采取的主要应对措施包括捐款、捐赠医疗物资、赠险、扩大保险责任范围、升级理赔服务、提供远程诊疗等健康管理服务、驰援资本市场等方面。通过这些应对措施,彰显保险业的社会价值。
不过,从公开数据来看,2018年,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及地区保险密度均超过了2900美元/人,中国的保险密度为406 美元/人,仅为日本保险密度的11.71%;中国保险深度为4.22%,落后于美国(7.14%)、英国(10.61%)和日本(8.66%)等发达国家和地区。
可见,中国保险密度和深度虽然保持较高速增长,但相较于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仍处于发展阶段。其中原因既有保险普及教育不足、保险意识薄弱等因素,也有保险业自身因素。
尤其多年来,保险行业中“一险独大”局面未明显改变,其他与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保险业务发展程度还不够,例如取消类责任保险、营业中断损失保险、雇主责任险、货物运输险、企业财产保险等,且这些业务在财险行业中占比很小。
以企业财产保险为例,记者依据公开数据统计发现,2013年~2018年,财产保险行业原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6481.16亿元、7544.4亿元、8423.26亿元、9266.2亿元、10541.4亿元、11755.7亿元;企业财产保险占财险行业保费收入比重分别为5.8%、5.1%、4.6%、4.1%、3.7%、3.5%。同期,赔付金额方面,企业财产保险赔付金额占比分别为1.2%、1.1%、1%、1.9%、1.2%、1.14%。不管是保费收入还是赔付金额,整体均呈现下滑趋势。
北京保研公益基金会副秘书长汪波涛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月9日,已有14家保险公司完成近30单新冠肺炎的专属赔付,赔付金额在几百元到几十万元不等。综合来看,新冠肺炎专属赔付金额低于保险公司超2亿元的捐款金额。
北京联合大学保险系讲师杨泽云对记者表示,某种程度而言,保险的作用是“赔”出来的,即保险保障作用如何更多是看其赔付了多少保险金。从目前来看,保险业所发挥的作用仍然十分有限。
薄弱部分亟待增强
值得一提的是,在特殊时期,政府、企业、家庭、个人等风险保障需求都较为突出,但是保险业对一部分风险仍未覆盖或渗透率低,保障水平和能力亟待提高。
对政府而言,以往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事前、事中、事后处理等,耗费了政府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若商业保险主动参与和服务社会治理,则可以有效放大政府财政支出的杠杆效应,缓解政府在疫情救助中的压力,降低风险和损失。
据国家应急管理部网站,此次山东省应急厅联合商业保险公司,已启动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政府应急救助补偿金的特别约定条款,为疫情处置工作中身故或致残的一线疾控工作人员和感染疫情致残、身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提供应急救助补偿金保障。根据山东省基本条款的赔偿标准,每人人身救助金限额15万元;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人员的救助金限额25万元/人。
人保财险原执行副总裁、高级经济师王和撰文指出,从政府稳定财政预算的需求出发,通过安排相关保险,转移可能产生的“预算外开支”。如一些地方政府通过“农房保险”“自然灾害公共责任保险”和“政府扶贫救助保险”。未来,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尝试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公共责任保险”,解决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能产生的财政压力,平滑财政预算。
对于企业而言,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户,资金实力不强,抗风险能力较弱,而财险中营业中断保险(即利润损失保险)和取消保险,正好能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保险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