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保合作”摸底:信息补漏铺路监测长效机制
“信保合作”摸底:信息补漏铺路监测长效机制
银保监会近日下发通知,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报送信息自查补正工作。
分析人士认为,监管层这么做主要为了对信托融资进行更加具有针对性的监管,在加强对金融业监管的同时,了解实体经济中信托资金的流向。
另有分析称,在信保合作的5年当中,出现的一些“假委托”情况,是因为近年来防风险去杠杆的政策下,股市债市都缺乏趋势性行情,不少保险公司甚至收益下滑明显,为了获取相对高的收益冒险为之。如果没有较好的投资能力和团队,极易造成一定的风险隐患。
但有资管行业人士认为,上述属于个别现象,既然是信托公司发行的主动管理信托产品,同时符合监管部门的投资要求,保险作为专业投资人是可以按决策流程识别和挑选出符合自身需求的安全信托产品的。
要求自查补正
据悉,此次自查要求各保险机构针对截至2018 年 6 月 30日持有并存续的信托计划,自查在集中登记系统中的产品要素信息及持有份额变动信息有无错报、漏报等情况,如需进行信息补正的,应与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保登”)及时联系,按照相关操作流程进行信息补正,报送截至时间为8月31日。
据悉,监管将建立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数据质量监测的长效机制,组织对各相关机构数据报送和数据质量情况的检查,对未及时、准确、完整报送信息的,将依据有关法规对相关机构和人员采取质询、监管谈话、下发监管函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处罚。
某财险公司投资部总经理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监管层这么做主要还是为了对信托融资进行更加具有针对性的监管,通过信息搜集平台掌握信托产品的各项要素,包括融资主体、交易结构、投资人等各项信息,以了解实体对资金的需求点、出资机构的情况、非标融资成本等,在加强对金融业监管的同时,也了解实体经济中信托资金的流向。
其实在今年6月底,监管层给6家保险机构下发了监管函,有4家是因为信托计划投资管理上存在不规范,其中就包括形成事实上的“假委托”投资业务。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认为,通过“假委托”,一些保险公司可以突破投资资格的限制,获取更高的收益。
有分析人士向记者介绍,一些集合信托产品出现“假”,是体现在资金方和资产方都由保险公司或保险资管公司去找,信托公司不承担主动管理责任,而是负责搭一个集合的结构,信托实际上只是个通道,信托公司则在中间收取一定额度的管理费。
上述资管行业人士表示,为了满足两个以上委托人的要求,保险公司一般是会找一家或几家保险公司共同投资;二是该保险公司会找旗下的寿险子公司与财险子公司分别作为委托人进行投资,或者再找到一个外部投资人共同投资;三是由保险公司的关联公司进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