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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永明保险债权投资计划“金身”得保

2021-08-07 17:22:00

 

来源:互联网

光大永明保险债权投资计划“金身”得保

吕宇凰、曹驰

备受关注的保险债权计划违约首单一事尘埃落定。

6月20日,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永明资产”)发布《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还本付息情况的公告》称,经确认,本计划偿债主体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港务集团”)已按照合同约定于2018年6月20日将本期全部本息划拨至托管账户。

当天下午,《中国经营报》记者从受益方之一的某保险资管相关人员处了解到,“目前是受托人本息到账,受益人方面今天应该也会有确切的消息。”6月21日,记者再次向该相关人员求证,其表示,“总体来说一切都在平稳的交接过渡中,并没有造成违约”。

“违约”虚惊

近日一篇《关于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本金及利息支付的确认通知》的复函,引发了业界关于保险债权违约首单的猜测。

在复函中,营口港首先感谢光大永明资产给予营口港的支持,随后表示,由于营口港资金短缺,对“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到期的本金及利息共计约5.3亿元已无力偿还。并称,由于目前正处于辽宁港口整合过程中,申请光大永明资产支持,调整到期《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的还款计划。

复函特别提到“此复函具有法律效力”。落款为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并盖有公司印章。

据悉,“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于2012年12月14日由光大永明资产作为受托人发起设立,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于偿债主体营口港务集团制定的投资项目,并由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就营口港务集团在本投资计划项下的主债权,向光大永明资产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光大永明债权计划有14家受益人,其中,13家为保险公司,共计投资17亿元;另外一家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投资3亿元。

光大永明资产于2012年4月11日在北京正式开业,是中国保监会核准的第1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亿元。此前,有光大永明资管相关人士曾表示,公司业务有较完善的风险保障机制和还款保障设计,因此给投资人造成实际损失的可能性非常小。

最终,该项保险债权计划如前文所述如约执行,保险债权计划违约首单可谓虚惊一场。

简单来说,债权投资计划,是保险资管公司发起设立的一种资管产品,模式是保险资管公司募集资金后,以债权方式为特定企业提供融资并获取收益。一般而言,募集资金主要来源于保险业,少量来源于银行等其他资金。

某资管公司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保险行业在经营保险资金上作风非常审慎,从根本上把安全性放在靠前的位置,收益排在其后。”

有部分观点认为,一直以来保险债权计划是最安全的险资支持实体的方式。

“从产品发行方来说,安全性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指标。必须要通过各种手段,例如增信、担保、抵押,包括对信用等级的要求等方面来保障产品的安全。”上述资管公司相关人士指出。

针对债权投资计划是否会存在操作风险,其表示“我们在做项目时选择的项目主体、增信主体在信用等级上都有要求,会经过内部评级和外部评级的双重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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