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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重拳治乱象 法人治理监管大幕开启

2021-08-07 17:03:15

 

来源:互联网

保监会重拳治乱象 法人治理监管大幕开启

国庆前后,保监会针对险企电网销业务规范及公司治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密集发出10份监管函,重拳出击整治保险业乱象。另外,一家财险公司编制虚假资料、私设分支机构,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保监会处以合计70万元罚款。

其中,保监会10月11日连发的5份监管函,涉及5家人身险公司,主要以投资驱动型险企为主。一位险企知情人士称,此次险企接到的监管函,源于今年上半年开展的首次覆盖全行业的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结果。

为全面摸清保险行业公司治理现状,强化公司治理监管力度,今年上半年,保监会按照《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对全行业进行现场检查,并于近日印发了《中国保监会关于 2017 年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评估有关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中详细载明了现场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及中外资险企所得分数。

“国庆节前接到的监管函主要针对险企电网销问题,节后的公司则主要是公司治理现场检查问题。目前接到监管函的公司只是《通报》里面分数较低的,还有好多家分数‘不及格’公司的监管函没发出来,估计近期也会陆续接到,这五家公司只是第一批。”一位知情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

主要影响险企关联交易

10月11日,保监会连发五道监管函,详述了五公司在公司治理运作方面、内部管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尽管有些公司存在问题涉及多个方面并较为严重,但监管的处罚措施也基本一致,影响在关联公司关联交易方面。

保监会表明,在本监管函下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禁止相关公司直接或间接与关联方开展下列交易:1.提供借款或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2.除存量关联交易的终止行为(如到期、赎回、转让等)以外,开展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包括现有金融产品的续期,以及已经签署协议但未实际支付的交易)。上述六个月期满之日起三个月为观察期。观察期内,我会将对此项监管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视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对此,一位接到监管函险企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保监会对关联交易的限制,因交易占比不同影响也不尽相同,对有些与股东等关联公司关联交易密切且占比较高的的险企影响会较大。

根据《通报》,评估中发现中资公司主要存在六大问题:公司治理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内部管控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管理亟须进一步加强;个别公司股东股权方面存在问题;集团管控需进一步规范;公司自我评价不客观不合规。

其中,关联交易管理部分提到,有些公司存在关联方副档案管理不完备、关联交易管理不完善、部分公司的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风险等问题。具体而言包括未对关联交易开展有效的审计,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关联方重大关联交易未经独董审议,公司关联股东、董事未回避表决关联议题,未及时披露重大关联交易、资金运用关联交易信息,未按时向中国保监会报送关联交易季度报告等。另外,重大风险方面包括监管多次提及的通过资产管理产品、信托计划等多层嵌套,向关联方输送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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