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联财小贷被约谈 业务产品大调整
亚联财小贷被约谈 业务产品大调整
本报记者 蒋牧云 张荣旺 上海、北京报道
近日,多地监管机构下发通知,要求各机构自查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根据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近期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分别对5家小贷公司,以及9家主要从事赎楼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公司进行了监管约谈。另外,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近期下发通知,要求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开展“过桥贷”“赎楼贷”业务。
《中国经营报》记者通过裁判文书了解到,被约谈的小贷企业之一的深圳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联财小贷”)的资金或间接涉及到赎楼的情况。对此,关于亚联财小贷是否有所察觉,相关的管理工作是如何做的,以及此次自查的进展如何,《中国经营报》记者向亚联财小贷母公司新鸿基公司(0086.HK)发去采访函,其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暂不便接受采访。
要求全面自查整改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指出,各公司应对照各项监管要求进行全面自查整改,重点自查与房地产中介机构、按揭服务公司等各类涉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合作情况,一旦发现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应及时采取措施,提前收回相关贷款。如发现有公司员工违规参与或合谋提供虚假资料套取信贷资金的情况或可疑线索,应从严处理,并及时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报告。
信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将带来哪些隐患?冰鉴科技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诗强表示,如果购房人不直接从银行贷款,就不会在央行征信中心留下贷款记录,这导致银行低估购房人的负债,使得一些杠杆过高的人获得银行贷款,且第三方资金利率很高,易导致逾期率上升。此外,信贷资金流入房地产,会扰乱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推高房价。从而催生更多投机客,引发更多不良反应。
关于监管禁止的“过桥贷”“赎楼贷”业务,王诗强告诉记者,赎楼、过桥业务最初出现于法拍房市场。法院拍卖房产时要求全额支付费用,而拍卖人需要从银行贷款获取首付以外的资金进行过渡,因此需要第三方提供资金,产生了赎楼和过桥业务。
王诗强进一步表示,随着政府要求非首套房非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不断提高,部分投资客户资金不够,与此同时,全款买房后抵押贷款的房抵贷却没有限制,一般可以贷款七成,因此寻找第三方担保、小贷公司来凑。而小贷公司是在展业过程中发现了这个套利机会,市场由此形成。
记者根据多份裁判文书了解到,被约谈小贷公司之一的亚联财小贷,其资金或有间接涉及赎楼的案例。如2021年3月发布的(2020)粤刑终1371号中显示,有借款人因周转资金的需求,找到一家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帮其从银行“赎楼”(即垫资还清房产在银行的抵押贷款并赎回房产证)。经借款人与担保公司约定,先由借款人向包括亚联财小贷在内的多家小贷公司等机构借款共计375万元。随后由担保公司帮助借款人偿还。最后,待借款人赎楼后,再向银行贷款,将上述款项偿还给担保公司。然而,一切最终未按照双方预想发展,由于最终环节中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未达到借款人预期,其与担保公司之间产生了纠纷,并涉及刑事案件双方对簿公堂。
根据广东银保监局近日的通知,在近期工作中,发现个别小贷公司基于银行出具的经营贷同贷书等文件向其客户发放贷款,供其客户资金周转、提前使用未来经营贷资金,但其客户将上述资金用于偿还住房按揭贷款,再利用经营贷资金偿还小贷公司贷款,实现用经营贷替换住房按揭贷款的真实目的。小贷公司的上述业务虽然基于银行经营贷发放贷款,但因贷后管理把关不严客观上造成银行机构住房按揭贷款额度虚增,助推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通过上述亚联财小贷的案例,以及广东银保监局的通知可知,小贷公司在赎楼业务或以经营贷替换住房按揭贷款的过程中或多或少担当了某一角色。那么对此,亚联财小贷在此次自查前后是否有相关发现,以及公司在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上是如何审查的?对此,亚联财小贷方面尚未回复。
而根据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通知要求,各小贷公司需全面停止“过桥贷”“赎楼贷”业务,不得直接或变相发放住房按揭贷款。如有存量业务及时报告,并要求小贷公司尽快压降、结清,上述业务清理情况将作为2021年度小贷公司监管评级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