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审计争议升级: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 皖通科技子公司业绩问题引连锁反应
年报审计争议升级: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 皖通科技子公司业绩问题引连锁反应
本报实习记者陈风 记者夏欣 北京报道
皖通科技(002331.SZ)日前发布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在公告中,皖通科技表示,根据合同所列产品的生产、发货、收货、验收等,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06)》(财会[2006]3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对照检查,皖通科技不存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所说保留意见事项。
皖通科技在澄清公告里表示,上会所对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英科技”)在满足收入准则五个条件基础上所确认的收入仍发表保留意见,已属发表不当审计意见。皖通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会所现场负责人张毅5月7日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个月之后会有股东大会审议,我们本身是受皖通科技董事会聘请做年报审计的会计师,所以我们也在等待股东大会的审议。另外,我们也对照过皖通科技披露的内容,他们写的那份(非标意见专项说明)其实是我们之前给他们提供的,因为公司问我们凭什么出具这个意见。不过,他们(皖通科技)在(非标意见专项说明)有些证据方面做了部分修改,然后成为了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对非标意见的说明。
张毅表示,至于我们的那份东西(原始底稿),我们已经提交给安徽省相关监管部门。“作为审计会计师,我们基于当时的会计准则,履行相应的审计程序。”张毅强调。
审计意见各方存分歧
双方的分歧源于之前,上会所在皖通科技2020年财报出具的保留审计意见。在报告中,上会所表示,在对皖通科技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赛英科技的部分客户执行查验相关销售合同、生产记录、发货单、验收单及函证并回访后,发现部分客户并非为产品的最终客户,按合同交付给该部分客户的产品尚须待最终客户安装使用反馈后,再与赛英科技进行结算。因此上述按发货确认的应收账款应调整为以成本计价的合同履约成本列报。
《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中显示,该部分交易涉及四家公司。相关应收账款2020年12月31日余额2586.6万元,2019年12月31日余额2586.6万元。上述调整影响以前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245.82万元,主营业务成本393.95万元。
上会所依据项目组对上述四家客户所列交易所取得的审计证据,结合原企业会计准则,认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赛英科技存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因此对皖通科技2020年年报出具保留审计意见。
“这一单业务从我们审计报告披露出来,影响的利润大概是2000多万元,但是因为它涉及到了以前业绩承诺期,我们觉得这个金额对于整个上市公司来说还是比较重要的。如果一旦坐实这2000多万元没有属于当时收入的话,可能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也会受到影响。基于此,我们觉得这件事情还是比较重要的,但是上市公司没有接受我们相应的调整,所以我们还是出具了保留意见。”张毅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