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要求回购下限不低于上限一半 812亿资金须入场
新规要求回购下限不低于上限一半 812亿资金须入场
周五晚间,沪深两交易所发布了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整个周末讨论声不断。行业也从细则中找到了一些关键要点,对上市公司的回购操作会带来实质影响:
第一关键点是明确了回购时间:公司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进行股份回购的,要求公司的回购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第二关键点是明确上下限比例:回购股份方案中,必须明确回购数量或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1倍,不得误导投资者。
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10月份以来共有168家上市公司发布回购预案或是回购方案通过股东大会,以回购金额上限计算,累计回购金额达524.68亿元,若以回购新规细则中“回购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1倍”计算,至少有262.34回购资金在路上。再加上中国平安550亿元的回购下限,潜在回购资金下限将达812亿元。
据券商中国记者梳理发现,不少公司已发布的回购方案(包含预案)与上述要求不符合:
步长制药、苏宁环球、东软集团、渤海租赁、江河集团、盛和资源、连云港、中国应急等8家公司在回购方案中均未提及回购下限,新天科技、百川股份2家公司回购方案中未提及回购上限。
太龙药业、中储股份、瀚叶股份、柳药股份、东睦股份、金科文化、中设集团、红蜻蜓、时代出版、超讯通信等40家公司回购上限超过回购下限1倍多。
中国平安的千亿是关注焦点。公司10月29日公告,拟酌情及适时回购公开发行的境内、境外股份,回购总额不超过总股本的10%。以平安1.1万亿市值计算,按照公告中10%回购上限计算,回购资金约1100亿元。按照“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1倍”要求,平安回购资金下限将达550亿元。如果平安发布回购预案,显然应该对上限下限做出明确安排。
数据显示,2014年-2017年四年间回购股份金额分别为91.99亿元、109.30亿元、50.30亿元、98.69亿元,仅2016年回购金额超过百亿,四年累计回购350.29亿元,而今年回购金额达359.45亿元,已然超过过去四年。
关键点一:护盘式回购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在回购细则发布之前,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等三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价低于其每股净资产,或者20个交易日内股价跌幅累计达到30%的,可以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进行股份回购,被市场称之为护盘式回购。
值得注意的是,23日发布的《回购细则》中,上市公司实施回购的期限虽然由半年延长至一年,但对护盘式回购进行了严格监管:
公司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进行股份回购的,要求公司的回购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上周(19日-23日)至少有6家上市公司发布了回购预案,其中不少均与护盘式回购有关,如:
思美传媒: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公司认为目前股价不能合理体现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同济堂: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低迷,不能合理反映公司的价值;
广誉远: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
永悦科技:基于目前二级市场股价持续低迷,不能合理反映公司的价值,为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公司回购期限均为6个月或12个月。
思美传媒:
同济堂:
广誉远:
永悦科技:
关键点二:必须明确回购规模上下限
回购新规细则中明确规定:
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方案中,必须明确回购数量或资金总额的上下限。
以10月份以来发布回购预案或是回购方案通过股东大会的上市公司来看,不少回购方案中并无回购上限或下限。
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步长制药、苏宁环球、东软集团、渤海租赁、江河集团、盛和资源、连云港、中国应急等8家公司在回购方案中均未提及回购下限,仅明确了回购上限。
新天科技、百川股份2家公司回购方案中未提及回购上限,仅明确了回购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