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促法”送审稿引发教育股大跌 民办机构前途未卜
“民促法”送审稿引发教育股大跌 民办机构前途未卜
李向磊,蒋政,顾莹
两家教育公司的股票大跌,市值缩水超三分之一。近日,司法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消息使得港股教育类公司股票遭受重击。
送审稿在明确政府补贴、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基础上,再次对营利性学校和非营利性学校进行分类管理,并且就非营利性学校的并购重组、变相盈利和关联交易等做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实施集团化办学机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加盟连锁、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这使得曾经扎堆赴港上市,年内持续上涨的教育类股票集体遭受重挫。其中,宇华教育(06169.HK)、睿见教育(06068.HK)下跌均超过30%。据了解,二者业务均涵盖从早幼教到义务教育等阶段的业务,并在近年来不断并购。送审稿新增加的规定,无异于为其戴上了“紧箍”。“在香港上市的教育类企业业务大都包含了培优补差的业务,而这些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谈及众多企业股价下跌时,北京智教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创始人马铁鹰对《中国经营报》记者分析道。
遭遇黑色星期一
8月13日,处于热潮中的香港交易所的教育类企业迎来当头一棒,不仅个股出现大幅度下跌,而且整个教育板块也遭受重挫,股价集体大跌。截至当天收盘,多家教育股跌幅超过20%,其中睿见教育跌幅高达39.77%,宇华教育跌幅高达36.57%。
引发大跌的是司法部发布送审稿这则消息。与现行实施条例相比,送审稿作出较大调整,比如对集团化办学提出了不得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控制非营利性机构的五点要求;将“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界定为“培训教育机构”并强化了监管。
据了解,去年9月1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修订的《中国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促法》)正式实施。
为配合新修订的《民促法》的实施,送审稿从多方面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记者注意到,在民办教育领域尤其是教育培训领域的迅速发展,也出现了星空琴行、巨人时代等教育培训机构跑路事件;甚至一些企业通过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提供服务,收取较高服务费而实现盈利等乱象。此次送审稿中,明确了《民促法》中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学校的分类管理规定,同时也对教育培训机构的设立、集团化办学以及非营利性学校的并购重组、变相盈利和关联交易等做出了详细规定,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规范发展。
在此次教育股集体大跌中,宇华教育和睿见教育下跌幅度最大,股价纷纷触及年内新低。二者涉及的义务教育阶段的业务被外界认为是受送审稿影响的重灾区。
送审稿在明确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学校性质的同时,也规定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应当经主管部门批准,并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不得以品牌输出方式获得收益。“这相当于把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进一步推向市场,以确保其运营的独立性。”一位不愿具名的证券行业分析师表示,以往包括企业在内的社会组织可以和知名公办学校合作办学来提升影响力,而现在一旦送审稿正式出台,或就意味着这种操作方式不再被允许。
此外,受送审再次强调了对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等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立应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规定。对此,马铁鹰对记者表示,送审稿详细规定了对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而港股和美股企业,他们的业务大都涉及培优补差的业务,而这是当前国家明令禁止的,若送审稿不发生较大变动,这些企业将受到持续的影响。
“如果是小学以下的培训机构,可以通过开设阅读、数学思维等不涉及具体学科的相关课程来规避政策变化带来的影响。对于初、高中业务的培训机构则影响较大,因为它涉及了数学、英语等与考试相关的课程,学生来上培训班的主要目的就是提高相应学科的成绩。”马铁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