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消费金融“犯规”领罚单融资瓶颈待突破
湖北消费金融“犯规”领罚单融资瓶颈待突破
近日,《中国经营报》记者从湖北银行旗下的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消费金融”)独家了解到,不久前该公司被监管处罚了50万元,是因为湖北消费金融通过券商非公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计划进行融资,超出了消费金融公司业务范围。
近两年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扎堆成立,截至目前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复的消费金融公司已有23家,其中银行系消费金融是市场的主力军,共20家。而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融资、管理支出等各项成本攀高,消费金融机构急需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
在此背景下,资产证券化(ABS)越来越被业内人士所重视,通过此方式融资不仅能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还将优化公司存量资产结构,改善资产负债期限错配情况,提高资产流动性。同时,资产证券化通过释放风险资产规模,大大缓解公司资本压力。不过,资产证券化发展对消费金融公司资产服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融资渠道待拓宽
近日,中国银监会公布了湖北消费金融的一纸罚单。湖北银监局以违反规定从事未经批准的业务活动为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对湖北消费金融处以罚款人民币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成立两年来,湖北消费金融已经实现盈利。根据湖北消费金融股东鄂武商A(000501.SZ)发布的2016年年报显示,湖北消费金融2016年总资产34.8亿元,净资产5.5亿元,净利润0.28亿元。记者了解到,在2016年一季度湖北消费金融已经实现盈利。
然而,在实现盈利的同时,湖北消费金融却面临融资难题。湖北银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自成立后湖北消费金融业务发展迅猛,资本充足率呈逐步下降趋势。
“消费金融公司成立初期,资金主要依靠股东存款和同业借款方式解决,来源较为单一。为拓宽融资渠道,丰富资金来源,我公司于2016年8月,探索以信贷资产质押方式进行资金募集,用于公司发放个人消费信贷。”湖北消费金融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然而,因对政策把握不足,后来经监管部门检查认定,湖北消费金融推出的该业务通过券商非公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计划进行融资,超出了消费金融公司业务范围,结合湖北消费金融主动报告、积极整改的实际,监管部门对湖北消费金融给予了50万元的行政处罚。湖北消费金融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公司已经在2016年8月根据监管意见立即停办此类业务。
如今湖北消费金融在监管许可下,通过股东增资、股东存款以及同业借款的形式,应对融资需求问题。
湖北消费金融于2016年6月启动了增资扩股。谈及股东增资扩股,湖北银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大力发展消费金融业务、夯实资本实力、支持业务进一步发展,湖北消费金融启动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由原始的3亿元增加至5亿元。
“在股东资质的筛选上,各股东充分考虑湖北消费金融的未来发展,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引进了万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两家股东,以期借助两家公司在大数据、科技研发上的专长,支持湖北消费金融在互联网获客、信息系统建设方面获得长足进步。为满足两家新股东的持股比例诉求,我行主动放弃了此次增资行动,持股比例由50%降为30%,但仍为第一大股东。”湖北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基于新股东支持和错位竞争的考虑,湖北银行主动降低持股比例的决策,但不会对该行自身业务发展带来影响,反而支持了湖北消费金融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为该行带来更加稳定的财务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