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来源痼疾难解 民营银行负债端压力升级
资金来源痼疾难解 民营银行负债端压力升级
本报记者 王柯瑾 北京报道
自成立以来,民营银行资金来源问题一直受到关注。
近期央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存款利率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要求银行机构整改不规范存款“创新”产品。对于线上“高利息”存款产品依赖度较高的民营银行来讲,将面临负债压力升级的局面。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梳理统计,今年以来,共有五家银行披露2020年同业存单发行计划。其中三家的额度较上一年明显提高,一家与去年大致相当,另一家计划规模则有所下降。
同业存单发行“困惑”
3月11日,湖南三湘银行公布2020年度同业存单发行计划,发行备案额度为47亿元。稍早前,天津金城银行也公布了2020年同业存单发行计划,备案额度为50亿元。据了解,湖南三湘银行和天津金城银行都是继2019年末发行第一期5000万元同业存单以来,第二次发行同业存单计划,额度较上年有较大提升。
此外,重庆富民银行也将同业存单备案额度由2019年的20亿元提升至2020年的72亿元。温州民商银行与去年大致相当,上海华瑞银行较2019年计划规模下降。
兴业研究策略分析师郭益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同业存单发行限额由指标框定,一般而言,总资产扩张的,原先同业负债占比较高的机构,其同业存单限额有望增加;而总资产收缩的,原先同业负债占比较低的机构,其同业存单限额可能减少。”
一位南方民营银行内部人士表示:“民营银行资产端业务增速较快,但存款基础较为薄弱,因此会增加同业融入满足其资产投放。”
“对于民营银行而言,负债来源单一、负债成本较高等因素一直存在。同业存单作为负债来源的一种,自然会成为其增加负债的选择之一,计划额度增加说明银行确实存在需求。但近两年来,监管持续规范同业存单发行,民营银行只能在监管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情况行事。”某北方民营银行管理人士表示。
根据监管要求,银行同业负债总额不能超过总负债的三分之一。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重新设定同业存单年度发行额度的测算公式,各银行同业存单备案额度最高限定在上年9月末总负债的1/3。
不过,上述某北方民营银行管理人士表示,对于刚成立的民营银行来讲,三分之一的要求实际上没有那么严格,同业负债监管指标可以有一定缓冲期,但之后需要逐步调整负债结构。“而符合监管要求是一方面,就算有资质,民营银行也不一定就会发行同业存单。部分民营银行在负债相对不稳定的情况下,其同业存单认可度也较低。”该北方民营银行管理人士如是说。
除同业融入外,从资金来源的另一方面看,近年来,民营银行资本充足水平整体呈现下降趋势。根据银保监会数据,2017年至2019年底,民营银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24.25%、16.55%和15.15%。而前述披露同业存单计划的五家银行中,四家银行资本充足存在下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