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民间借贷暴力催收乱象需制度创新
治理民间借贷暴力催收乱象需制度创新
5月4日,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指出,近年来,民间借贷发展迅速,以暴力催收为主要表现特征的非法活动愈演愈烈,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要求各有关方面要充分认识到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必要性和暴力催收的社会危害性。
民间借贷中使用暴力催收现象可谓司空见惯。欠债的债务人被追杀、被恐吓、被殴打、被胁迫、被侮辱、无论影视作品还是现实世界中,人们对此都不陌生。这说明,民间借贷的良性环境并未建立起来。
人们对于穷凶极恶讨债的债主从来没有好感。莎士比亚笔下那个一定要割债务人胸前一镑肉偿债的放债人夏洛克就是这种穷凶极恶的典型。不过,虽然人们厌恶债主尤其放高利贷者,但事实上债务在人类历史上所起的作用极为巨大,不可否定。债务给处于危难和绝境中的人们提供了化险为夷、转危为安的生机。所以,尽管世界上有因为不能偿还债务而被债主逼迫甚至追杀,最终沦为债务奴隶的悲惨故事,但是如果彻底禁止借贷,人们任何时候都不能从他人处借债,那么,人们的境况将会更为恶化。
债务就是这样的双刃剑,人们痛恨或谴责它,却离不开它。中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借贷只能通过官方垄断的数个金融机构进行,老百姓从金融机构得到融资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民间借贷处于非法的境地,一直在夹缝中艰难求生,近些年有限度地放开一些民间小额信贷机构,但监管、服务、制度创新诸方面仍然相当落后。民间借贷中暴力催收等原生态的讨债行为野蛮生长,正是这种落后性的生动体现。
目前的民间借贷行为中,大多并没有像正规银行那样提供抵押和担保,也不看借款人的信用记录。为了使借贷更为方便,正规银行所使用的一些手续都被减免。这种情况极大地增加了违约几率。作为债主,一旦遇到债务人违约、赖账,他有什么办法能够讨回自己的本金和利息?
正规银行借贷业务中,可有如下选项:没收抵押物;让担保人承担偿还责任;起诉到法庭;私力救济,也就是民间讨债公司之类暴力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但前面说过,民间借贷很少有抵押或担保,没收抵押物和让保人偿还都没有可能。民间借贷风险很大因而利息较高,超出正常利率四倍即为不受法律保护的高利贷,这也导致放贷人不会通过诉讼的方式寻求解决问题。更何况,如果遇上一无所有的债务人,通过诉讼赢得官司也赢不来欠款。所以,通过暴力胁迫的方式追讨欠债,成为一些民间借贷机构的首选。
西方有一句谚语,说“不要借钱给强于你的人”,意思是如果把钱借给强于你的人,最终可能无法收回本钱。这个谚语非常有力地说明了一个事实,就是作为债主,如果你的力量不能胜过债务人,那么,你出借的资金就存在极大安全性。在西方历史上,尤其中世纪及其近代早期,借钱给国王的银行家,血本无归甚至身陷囹圄身首分离的大有人在。这就是因为,作为债主的银行家,势力远远低于一个国家的国王。当国王不想偿还从银行家那里借来的金钱时,银行家既不能起诉国王,也不能没收国王的财产,更无法通过自己的强力迫使国王还债,而国王却可以动用强大的国家权力,将债主投入大牢甚至罗织罪名要他的命,最终达到赖账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