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陆书春:重塑互金行业生态环境需做到五方面
央行陆书春:重塑互金行业生态环境需做到五方面
本报记者 谭志娟 北京报道
今年以来,中国互联网金融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仍有一些公司频繁出现跑路事件、项目逾期事件,引起了市场的高度关注。
对此,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副司长陆书春在4月20日第三届互联网金融全球峰会北大论坛上对包括《中国经营报》在内的媒体表示,过去几年,互联网金融获得快速发展,不仅客观上满足多元化的投资需求,同时在提升金融普惠水平方面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近一段时期以来,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也在不断曝露,如平台违约、跑路的案件频发,也为该行业增加了一些负面的影响。
值得探讨的一个话题是如何营造互联网金融的良好的生态环境,共同坚持创新风险防范并重,共同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对此,陆书春指出,加强互联网金融生态治理的体系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政府治理。针对互联网金融比较复杂的网络生态系统。“政府可以借助互联网技术平台的优势做好顶层设计,发挥指导和辅助功能。培育一批专业的、有信用、快捷的审计法律等中介服务机构,以及独立的认证机构,让市场主体主动参与到治理过程中来,促进整个生态的持续发展。”陆书春认为。
第二,监管到位。在低信用不成熟的市场,金融监管必须要有理性思维,以保障消费者权益为根本目标,准确把握法律关系和风险,科学合理的界定业态的准入条件,落实监管职责,有效控制风险传染的蔓延,力求在创新和规范引导之间找到平衡,使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第三,行业自律组织。行业自律组织要推动自律管理,在建立行业标准、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社会公众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通过建立自律机制,提高标准约束力,引导行业树立从业机构的,服务经济发展的正面形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诚信规范发展的氛围。
第四,从业机构应该自觉遵守监管的规定和自律的约束。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机构要加强学习,加强合作,打造合作共赢的局面。传统的机构去借鉴互联网精神,注重用户体验,不断提升信息技术的利用水平。和互联网企业则可借鉴传统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经验,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强信息披露,建立更加完善得风控体系。
第五,从社会公众的环节,对于公众和投资者而言,要认清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本质;其次要形成良好的投资习惯,提高个人的信用保护的意识和技能,既要保证自己的行为合法,善于利用正确的投诉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陆书春还表示,基于以上的分析和思考,目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在力求服务监管、服务行业、服务社会的职责。在人民银行和各监管部门的支持下,加快监管互联网金融统计检测和风险预警体系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建设,以及信息披露,消费者风险教育等相关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生态,做好全国行业自律组织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