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用担保被严控 20余万亿隐性债务洗牌大战
政府信用担保被严控 20余万亿隐性债务洗牌大战
渐行渐远的政府信用担保成为融资平台的最后一根稻草。从去年的“50号文”“87号文”到本月“23号文”的正式发布,半年多时间,监管频频出台政策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确保把政府性债务率控制在合理范围。
按照“十九大”报告要求,今后3年要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三大攻坚战以防风险为首,首当其冲的则是地方隐性债务风险。
4月4日,中部某省省会城市的二级融资平台公司政府关系部门相关人士坦言,今年该省制定了政府债务“零增长”或“低增长”的目标,就是要把融资平台以及由政府担保来举债的行为全部停止。“原来有政府信用做担保的融资平台在今年要么转型,要么就没有业务,面临被清理的命运。”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除了上述省份外,新疆、宁夏、甘肃等省也在积极落实中央降杠杆控风险的举措。可以预见的是,未来融资平台在去除政府信用担保背景下,将迎来一场洗牌大战。
融资平台转型
作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重要载体——融资平台面临巨大转型压力。
“其实从去年开始,各融资平台已经对无法再‘自由’使用政府信用有了一定的认知,23号文的下发对转型道路上走得较快较准的平台,不会造成过大的冲击,但对那些意识层面尚未觉醒、对政策把脉混沌不清的平台公司会有大的冲击。”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资深研究员袁荃荃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近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23号文”)。根据23号文要求,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严格按照市场化原则审慎合规授信,严格按照项目实际而不是政府信用提供融资,严禁为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提供各类违规融资,不得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出具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承担偿债责任的文件。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永祥认为,以前财政部管理违规举债和变相举债的方式主要是以政府主管部门的角度对地方政府进行约束。这次给国有金融机构发文,是担心金融企业行为不规范,影响对地方债务管控的效果。“对金融机构监管后,对地方政府融资形成了双向监管,违规融资会受到严格控制,同时也对企业的违规融资产生了抑制,可谓是一箭双雕”。
记者了解到,从融资平台的发展历史看,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一般都是由于地方财力无法覆盖项目投资所致,融资平台依托政府信用背书形成了大量的隐性债务。
对此,袁荃荃表示,23号文的规定是在进一步强调和细化此前已有的监管要求,目的是要对可能造成政府隐性债务无序扩张的影响因素进行深化排查和逐一约束,并不是要一刀切地打压平台的所有融资和经营行为,尤其是在合法合规范围内的融资和经营行为。
财政部数据显示,2017年以来,财政部已经开展了多轮地方政府债务的查处问责,涉及重庆、山东、河南、湖北、贵州、江苏、江西、四川等8个省市,未来财政部对违规举债的问责也将陆续公开。
“主要还是希望融资平台可以用自有经营现金流和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决策,不要将是否提供融资和政府信用扯上关系,避免再加剧政府债务负担。”袁荃荃说。
隐性债务率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