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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划转社保基金开始讨论“大名单”

2017-12-16 09:15:00

 

来源:互联网

国资划转社保基金开始讨论“大名单”

距离《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公布已经近一个月的时间,《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包括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人社部在内都曾经对国资划转社保基金一事进行过技术层面的讨论,“主要讨论哪些省参与进来。”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人士向记者透露。

此外,“我们也进行了讨论,好资产非常多,理事会想要的也很多。”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

前述人士均向记者表示,讨论虽然已经展开,但是还没有确定具体的企业和省份名单。这个所谓的名单就是涉及哪些国资先划转的名单。

“第一步”

2017年11月18日,国务院公布了《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基本目标是弥补因实施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形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促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

“国资划转社保基金,肯定全社会都在推动,我们有预期,但是能到什么样的程度,目前还没有看见,也没看见具体资产。”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人士向记者表示,“好资产非常多,理事会想要的也很多。”

按照《方案》的时间规划,“按照试点先行、分级组织、稳步推进的原则完成划转工作”。

其中“第一步,2017年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和部分省份开展试点。中央企业包括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管理企业3~5家、中央金融机构2家。试点省份的划转工作由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方案》中明确予以指出。

对于试点的企业,“还没有讨论出具体的名单,所以还不好说。”前述人士表示。

按照《方案》中指定的部门,人社部也是重点参与讨论的部门之一。

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人士向记者透露,“前期就试点省份进行了一些讨论,我们和财政部一起商量,哪些省参与,但是具体的名单还没有定下来,最后财政部做决定。”

2017年11月18日《方案》公布后,辽宁省随即表态,“完成部分省属企业股权无偿划转至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对应权益424亿元,上缴国有资本收益35亿元用于补充社保基金。”

按照财政部之前披露的程序,“目前,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社保基金会负责管理运营,基金运营情况良好,收益水平较高,实施中积累了资本管理经验。基于此,《方案》提出,划转的中央企业国有股权,由国务院委托社保基金会负责集中持有,单独核算,接受考核和监督。同时,与现行基本养老保险体制相适应,划转的地方企业国有股权,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设立国有独资公司集中持有、管理和运营;也可将划转的国有股权委托本省(区、市)具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功能的公司专户管理。”

技术环节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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