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转国资充实社保需提高国资经营效益
划转国资充实社保需提高国资经营效益
据媒体报道,国资全面划转社保基金将提速,今年落实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工作应无悬念。有专家预测,最终划转规模至少有4万亿元。
这个消息体现出一种乐观情绪,尤其4万亿元的数据让人振奋。但如果分析一下目前国有资产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那么,这条消息带给我们的乐观,将会大打折扣。
来自财政部和人社部的数据显示,2016年底,我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31.7万亿元,当年社保总支出4.7万亿元,财政补贴社保基金1.11万亿元。由此可知,一方面我国拥有雄厚的国有资产,另一方面,社保支付数额巨大,财政补贴的压力也不轻。所以,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弥补即将到来的支付缺口,减轻企业的保费压力和财政的补贴压力,已经成为社会共识。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此有要求,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有安排,相关的框架性文件正在起草。
国资划转社保基金,目前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划红利,也就是把国有资产经营利润的一部分划拨到社会保障基金。这种模式的好处是,社保基金接收的是国有企业的一部分净收益,但不必为国有企业的亏损负责。所以,不少专家建议实行这种办法。
第二种方法是划股权,就是把一定比例的国有资本划转给社保基金,社保基金作为股东,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利润分配。在地方政府中,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实行了这种办法。从2015年以来,山东省以股权转持的形式,分别把18家省管企业30%的国有资本共计180.65亿元,划转山东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从中央层面来说,这项工作也一直在进行,只是规模很小,截至2015年年底,中央企业累计无偿划拨了2563亿元给社保基金。这里的2563亿元是国有资本股份而不是利润,前文提到的关于4万亿元划拨规模的报道,也是指4万亿元的资本股权,而不是4万亿元的利润。国有股权划转社保基金后,社保基金可以获得这些资本的经营收益,将这些收益纳入社保基金进行投资运营,使其保值增值。这样,社保基金就有可持续的资金来源。但股份划转模式下,股权收益是不确定的,有波动的。如果经营效益好,就有盈利,有利润,社保基金参与分红得到实利;如果经营不善,甚至亏本,社保基金不但得不到什么利润,反而会背上包袱,被拖累。显然,问题的核心在于,这些资本能否产生利润。
理论上讲,划转国资充实社保,应该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将某些国有资产变卖,将变卖所得划转社保基金。比如说,将那些极为豪华奢侈、严重超标的政府办公大楼变卖,将所得划转给社保基金。还可以将一些经营性的国有资本变卖划转社保。但是,这些设想在现实中基本上不可行。某些超豪华的办公大楼基本无法变现;经营性国有资产往往负债累累,即使卖了,清偿债务之后可能也没有什么剩余;而如果是上市公司,出售股权还会引发股市动荡,贱卖而使国资流失。所以,现在可用的选项就是划红利和划股权两种。那么,以目前国企的盈利能力,这两种模式能给社保带来多少收益呢?
2016年年底,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31.7万亿元,当年利润总额是2.31万亿元,扣除企业所得税后,国企总利润差不多是1.8万亿元左右,绝大多数仍然在国有企业体内循环,上缴的红利寥寥可数,充实社保的空间更为狭小。即使拿出30%的红利给社保基金,总额也不过五千多亿元,差不多是同期财政补贴社保的一半,比当年社保总支出4.7万亿元的10%多一点。事实上,由于利益集团的强烈反对,根本不可能将国资税后总利润的30%划转给社保。所以,尽管表面看来,我国有雄厚的国有资产,但实际上总资产收益率非常低下,以130万亿元的国有资产总额,一年产生的税前利润仅仅是2.3万亿元,总资产收益率是1.75%,比银行存款的一年定期的利率还低。如此雄厚的国有资产,如此低下的经营效益,这种情况下,人们热议和盼望中的划拨红利充实社保,实际上并没有多少红利可划,因而也不过是一个美丽的画饼。
那么,股权划转后的收益又怎么样呢?同样无法乐观。以率先在全国实行股权划转的山东为例。2015年,划转给社保基金的18家集团公司净利润合计为36.85亿元,据此,山东省社保基金可分得的利润大约为10亿元。而当年山东省的社保支出为2478.05亿元,10亿元省管国企利润占全年支出的0.4%。仅从这一个数字看,国有股权划转社保基金将变得毫无意义。假设国家能够将4万亿元国资股权划转给社保,如果按照1.75%的总资产收益率计算,一年的总利润也仅仅是700亿元,与2016年社保总支出4.7万亿元的规模相比,只占总支出的1.5%,无异于杯水车薪。
如果确如报道所说,将有4万亿元的国资划转社保,那当然是社保制度的一项重大突破,从制度层面看,其意义是巨大的。但是,巨大的意义后面,还有更大的问题,那就是国有资本的经营效益太差,盈利太差。如果国资经营效益上不去,盈利能力上不去,那么,无论是划转利润还是股权,都不可能真正解决社保欠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