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张红力:健全金融租赁行业管理 支持供给侧改革
两会|张红力:健全金融租赁行业管理 支持供给侧改革
本报两会特派记者 张漫游 北京报道
近年来,我国以金融租赁业为中坚的整个融资租赁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企业数量及融资租赁余额迅猛提升,行业覆盖面广泛。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2月23日,已有59家(未包括正在筹建的)金融租赁公司成立,另有4家获批筹建。
3月4日,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小组uiyi 正式开始。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张红力提交了“关于租赁行业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案。
在金融租赁方面,张红力认为,金融租赁具备融资融物相结合的特性,是与实体经济联系最为紧密的金融力量,具有能够直接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的独特作用。
张红力表示,金融租赁能够帮助盘活存量资产,减轻企业负担,缓解财政压力,促进传统产业有能力改造升级;能够利用自身专业优势,整合上下游资源,实现供需两端精准匹配,促进制造商生产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促进产能结构调整;能够帮助企业引进新装备、新技术,推动培育新产能,促进动能转化,加快经济转型升级;通过发挥国际产能合作纽带作用,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推动化解过剩产能;通过金融杠杆连接广阔的金融市场、资本市场,引导更大数量级的金融资源注入实体经济,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等等。
张红力认为,金融租赁的独特属性都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所要求的“去产能、去库存、去杆杠、降成本、补短板”相契合。因此,发挥金融租赁在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的空间很大。
但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金融租赁业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直面和破解。张红力认为,主要表现在法律环境尚不健全;监管政策缺乏统一标准;有关配套政策有待进一步明确。
张红力建议,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加快融资租赁立法进程,完善金融租赁的物权保护制度,明确出租人取回和处置租赁物的方式和法律程序,从而夯实行业发展基础,提升金融租赁服务水平。建立统一、权威的金融租赁资产公示登记平台,并积极协调争取该平台取得法律授权地位,从而保障租赁资产交易安全,达到预防权利冲突的公示效用,同时引导行业规范操作、合法合规经营,为开展租赁资产交易打下坚实的基础。
同时,张红力提出了三方面建议,一方面,他建议鼓励金融租赁公司使用多种直接融资工具支持实体经济。一方面,发挥债权融资的比较优势,改善金融租赁行业整体在融资渠道和成本方面面临的困境,有效降低金融租赁行业融资成本,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另一方面,除金融债券之外,尝试放开其他品种对金融租赁公司的发行限制,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发行诸如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中、短期融资品种,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在交易所市场发行公司债券。
其次,张红力建议适度放松监管约束,拓宽资本补充渠道。为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建议监管政策实施有别于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释放金融租赁公司的资本活力。调整商业银行对金融租赁公司贷款风险权重,发挥金融租赁公司的金融机构身份作用。建议监管部门尽快出台关于金融租赁公司发行次级债、保险资金投资金融租赁资产等方面的实施细则,指导支持金融租赁公司运用市场化手段多渠道补充资本。
同时,张红力建议进一步明确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准入相关政策和资质要求。允许金融租赁公司通过直接投资,参股、控股其他在某一领域突出的优质融资租赁公司,或采用投租联动等方式,投资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医疗健康等新兴产业,与具备一定发展潜力的企业共同成长;明确有关行业对符合资质要求的承租人采取融资租赁方式融资的,不对金融租赁公司(出租人)作额外资质要求;允许金融租赁公司以资产注入的形式,参与PPP项目的设立实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