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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系资管公司主攻“债转股”

2016-12-09 14:46:00

 

来源:互联网

银行系资管公司主攻“债转股”

本报记者 张漫游 北京报道

12月8日,工商银行(601398.SH)发布公告称,拟以120亿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工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专门开展工行债转股业务,出资金额占工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资管”)注册资本的100%。

公告称,工银资管拟作为工行专司债转股的实施机构,统筹负责全集团债转股业务的开展。工银资管拟开展债转股所需的债权收购、债权转股权、资产处置、债转股相关资产管理等业务,最终经营范围将以监管部门审批为准。

工行认为,此次投资预期可为该行带来合理回报,促进该行传统业务升级,拓展该行业务创新手段,提升综合化金融服务能力,并进一步整合集团资源,推动相关领域业务的专业化运营。本次投资既有利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也符合工行发展多元化金融服务的战略方向。

不止工行,11月22日,农业银行(601288.SH)发布公告称,该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农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资管”),专司债转股业务。

公告显示,农银资管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100亿元,农行持股比例为100%。拟筹建的农银资产将专司债转股业务,主要经营和办理与债转股相关的债权收购,债权转股权,持有、管理及处置转股企业股权等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业务。

在采访中,《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银行系债转股公司的设立在意料之内。

数据显示,随着经济下行,近年来企业债务不断增长,债务率一度超过130%,且企业债务违约、破产重组的消息频频传来,如何让企业债务风险问题平稳降档成为当下最大的问题。

为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10月10日,国务院正式下发的《关于市朝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支持银行充分利用现有符合条件的所属机构,或允许申请设立符合规定的新机构开展市朝债转股。《意见》鼓励银行向非本行投资子公司债转股,或者不同银行的投资子公司之间可交叉实施债转股。

据了解,包括中国银行(601988.SH)和建设银行(601939.SH)在内的银行亦有设立子公司计划,专司债转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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