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多家商超下架活鱼真相 曝食品安全接力监管之痛
北京多家商超下架活鱼真相 曝食品安全接力监管之痛
本报记者 厉林 北京报道
11月2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发布通知称,本月至12月将在北京等12个城市组织开展经营环节重点水产品专项检查,以了解市场销售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摸排水产品的主要质量安全隐患。检查对象包括经营鲜活水产品的集中交易市场、销售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比例按照餐馆40%、集中交易市场40%、超市20%进行分配。
11月23日,北京多家媒体曝出零售市场上大部分超市已经暂停活鱼出售消息。与此同时,记者在向北京多家大型商超相关负责人求证下架的原因,还得到的一个解释,由于淡水鱼类产品在抽检中曾出现不合格问题,而商超现有的监测手段又难以对淡水鱼产品生产源头进行有效监测,决定暂时全部下架。
“在很早之前就想过我们零售商都来这么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食药局)的职能范围无法管到上游的养殖户,只能监管商超,而每次都把活鱼不合格的‘板子’打在我们身上,确实委屈。”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大型商超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而就网传的因北京水质污染造成淡水活鱼大量下架等说法,北京市食药局昨日表示:近年,我市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成以上,网传北京市水质污染、水体污染导致淡水鱼污染的传闻不可信。北京市食药监局的公告缓解了人们的恐慌,一些超市经营人员认同出于消费行为改变和销量的考虑而下架淡水鱼。但他们也认为,即便如此,过往对淡水鱼监管中的分段管理问题,也给他们的经营带来了困扰。
“责任分段”板子落在零售商身上
据知情人士透露,自去年以来,零售终端在食药局检测中,比较频繁出现活鱼商品不合格的状况,而食药监局则认为是由于零售终端没有把握好质量关,零售终端也受到了不小的压力,但是,这些问题却不是单凭零售终端自己就能把控的。
据相关人士透露,由于各种大小鱼塘散布于各处,对养殖鱼类难以做到真正全程监控,一年做两次抽检,可能就认为是合格的。而鱼类生长过程包括,育种、育苗、用药记录等各项环节,生产全过程会受到各种外因的影响,一些因素有可能导致鱼类检测,鳖、虾产品在检查出现不合格问题。
但是,鱼类产品的质量安全却是由两个不同的政府部门接力来管,农业部门负责生产环节的监管,发养殖许可,制定行业标准。食药监局负责管理流通领域,这种食品安全两段管的现象,导致一旦鱼类商品在流通领域出现问题倒查起来,却并不容易。
相关业内人士认为,从法规和制度上看,对活鱼产品的质量安全管控都是完善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农业部门也有监测和监察机构,但是,凭农业部门也难以对全国大大小小的养殖户鱼塘有完整的把握。而食药监局管不了养殖户,只能从监测处罚商超入手。
而在一些商超人士看来,最后把板子都打在自己身上也挺冤枉的。通常情况下,按照相关法规,商超在进货时,会索票索证,拿到的检测报告仅仅是,对来样负责。而活鲜类产品,则需要通过实验室检测,才能发现一些不安全指标。再加上许多活鲜类商品是属于出租摊位,商超也不能把鱼杀掉一些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