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发商跑路美国 上万业主陷“售后返租”陷阱
浙江开发商跑路美国 上万业主陷“售后返租”陷阱
省、市重点商业地产项目,售后返租式的少投入、零风险、高回报,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跑路,业主追索赔偿维权无门,相关部门三缄其口。
如同多米诺骨牌般的一连串房地产行业标配闹剧正在浙江杭州和桐乡等地上演。
近日,《中国经营报》记者调查发现,由浙江东阳人卢小丰操控的多个公司因宣传其旗下的杭州乔司商城和桐乡世贸中心项目,并承诺以租代售、售后返租和零风险高回报等方式将上万业主套牢。面对远遁美国的卢小丰留下的烂尾楼和巨额债务,众多业主无所适从。
企业倒闭、老板跑路
位于桐乡市的桐乡世贸中心共分三期。其中,一期工程由桐乡世贸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贸中心公司”)开发,占地144058.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号称是“世界皮革直营航母”,主营鞋业、皮革和箱包等,以摊位和商铺为主。记者在现场看到,一期工程虽然已经开门营业,但由于客流量少,多数商家经营惨淡,甚至不少商铺或关门或仍处于招商状态;二期工程由桐乡市世贸中心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乡置业公司”)开发,占地13338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1万平方米,由商铺和酒店公寓构成,目前虽然已经装修完工,但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和业主不断维权等原因,目前仍未进行验收,至于何时开业更是遥遥无期;而三期工程预计规划总建筑面积达26万平方米,但由于资金链断裂仍属未开发阶段。
与此同时,位于杭州余杭区的乔司商城情况更是不佳。据了解,杭州乔司商城是由浙江中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友实业”)开发,其中,一期工程占地面积66771.6平方米,同样由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该工程已停工烂尾半年多。记者在现场看到,正在建造的两栋公寓楼和一栋商铺大楼以及销售中心已经人去楼空,大门上更是被余杭区法院贴上封条。而项目二期工程目前也处于空地待开发状态。当记者来到其公司注册地余杭区街道鑫园路5号后发现,该地是一家机械生产企业,而公司安保人员也表示从未听说过中友实业公司。
据记者掌握的多份资料显示,无论是桐乡世贸中心还是杭州乔司商城项目,均被上述三家公司以分割出售商铺使用权或产权的形式转让给了上万名业主,然后再以桐乡市世贸中心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乡经营管理公司”)和桐乡置业公司的名义分别从业主手中承包回商铺的经营权,由其统一经营管理,并承诺只赚不赔。
据多位业主代表介绍,多数人都是一次性全款缴纳了购房款,当初世贸中心公司承诺说购房后可以再返租,并且所购房屋套数越多,返租获利后还可继续参与公司运营的其他分成。据不完全统计,在上万名业主中,多数人均是在2009年~2015年期间以至少1万多元每平方米的价格分别从上述卢小丰所掌控的公司手中购得商铺,其中不少业主手中还持有数套房产,整体涉及的资金以亿为单位计。
记者查询工商资料获知,上述4家公司法人均为卢小丰。而从多位业主代表及桐乡、杭州当地政府负责人处了解到,目前卢小丰自称是因患胃癌远赴美国就医,难以取得联系。据记者掌握到的卢小丰与业主之间的谈话录音显示:“桐乡世贸中心与杭州乔司商城项目都是相互关联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我就是骗子,现在已经破产、倒闭和跑路了,而且现在美国治病,自己是美国公民,哪里的领导来找我也没用。”
“两个项目分别距离桐乡市振东新区政府和杭州市余杭区乔司街道仅一条马路之隔,没想到最后居然被骗了。”业主代表说。
售后返租,只赚不赔?
据上述业主代表提供的与桐乡经营管理公司签署的《委托经营合同》补充协议和《桐乡世贸中心商铺(位)委托经营合同》显示,桐乡世贸中心开业之日3年内,业主不向世贸经营管理公司收取费用,3年后业主向世贸经营管理公司每半年收取一次经营保底回报收益,即每年可获得总合同房价款的10.6%。另外,如市场经营回报高于10.6%,则高出的部分业主可与世贸经营管理公司按比例分成。具体标准为:购买4套以上铺位业主与公司可按8:2分成;购买2套以上铺位业主可按6:4分成;购买1套铺位业主可按4:6分成。“虽然产权证已经下来了,但是合同上的收益回报却一直拖欠,而且现在房子也不腾退给我们。”桐乡世贸中心一期业主代表说。
同样以全款购房的三千多位桐乡世贸中心二期业主则没有一期那么幸运。由于二期业主的购房合同并非如一期业主一样所持有的是正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是《商铺使用权出让合同》,所以产权证的办理希望渺茫。但值得一提的是,在上述二期《商铺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第2条却提到,如果二期业主选择将商铺返租给世贸经营管理公司,3年后则可将《山谷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而业主缴纳的商铺使用权出让价款将抵作购房款;第7条还显示,如业主选择将商铺返租给世贸经营管理公司,还可获得全款价格的18%优惠。
另外,在业主与桐乡世贸中心二期开发商桐乡置业公司签署的《补充协议》《承诺书》等文件显示,2013年3月31日起,业主可向桐乡置业公司申请换签《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桐乡置业公司在收到申请的10日内将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桐乡置业公司未能办理变更,则将全款退还购房业主并支付违约金。
“到现在公司承诺的事情一件都没有兑现,房子和收益不仅收不到,而且购房款也退不了。”桐乡世贸中心二期业主说。桐乡市住建局行政审批中心副主任邵根也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证实,目前一期业主的产权证基本上办理完毕,但二期产权证尚未办理,至于相关原因并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