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市中国

大市中国 > 产经 >

【莆田风波】莆田系军队医院合同曝光:分成比例不断调整 科室动辄毛利数千万

2016-05-05 09:05:00

 

来源:互联网

【莆田风波】莆田系军队医院合同曝光:分成比例不断调整 科室动辄毛利数千万

本报记者 周远征 郝成 昆明报道

魏则西事件持续发酵,军队医院隐秘内幕正不断揭开。5月3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国家卫计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局联合对武警北京二院进行调查。武警部队也明确发声,绝不姑息迁就。

然而,在武警北京二院之外,还有众多的军队医院与莆田系以及其他民营资本合作,通过分成模式,形成了强大的利益纽带。《中国经营报》记者多方调查,试图进一步揭开合作背后的真相。

完整合同曝光

以医疗设备投入、新技术导入等为切入点,莆田系撕开了一道道军队医院的大门。

5月4日晚上,《中国经营报》记者独家获得一份完整的合同。这份合同全名为“协作建立中国人民解放军XXX医院妇产科诊疗中心合同书”,由甲方(解放军第XXX医院)和乙方(上海康新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2008年4月21日签订。

合同总则中显示,在甲方现有妇产科的基础上,借助乙方多年来合作开展妇产科诊疗中心的运作模式和成功经验,采取以乙方投资医疗设备为牵引,以引进微创和介入治疗技术为切入点,以门诊和病房环境改造为基础,以引进新的市场运行模式为手段,打造品牌科室,形成区域优势,协助建立解放军第XXX医院妇产科诊疗中心。曾经担任上海康新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要职务的陈元发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外界认为我们是承包,但是我们确实是签订的合作协议。

这份合同还显示了该医院妇产科诊疗中心的组织架构模式。甲乙双方派出人员组成“妇产科诊疗中心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管委会为“中心”的决策机构,由甲方两人,乙方2人共同组成,甲方人员担任管委会主任,乙方人员担任副主任。合同中还提出,“中心”是隶属于甲方医院的临床科室,采取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机制。“中心”重大问题由“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管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新技术引进、营运目标和发展计划等重大事项,临时遇到重大事项,双方协商召开临时会议。

合同中还规定,“中心”所需药品和耗材,纳入医院统一管理,按照总部、军区医院药品招标采购目录的品种、规格及价格由乙方指定的医药公司供应,乙方提供的经销公司必须为正规医药公司,并能提供符合军队用药品种目录所要求的产品。“中心”在甲方“麻醉科”产生的麻醉药品及材料费、手术名称费、麻醉名称费分配方案如下:麻醉药品及材料费计入“中心”收入,成本由“中心”承担,手术名称费85%归“中心”,麻醉名称费归甲方。

合同中还约定了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其中,甲方责任和义务中明确提出,甲方妇产科现役军人隶属关系不变,组织关系、工资(50%)及福利由甲方承担,奖金由“中心”承担,其他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奖金由“中心”承担。甲方还负责办理物价申请、新闻发布等工作,所发生费用列入“中心”成本,“中心”在媒体发布广告、设置宣传栏、标牌及印刷专科宣传资料等有关内容,需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发布。甲方还需要对“中心”的医疗新技术、管理和模式、经济运行等情况严格保密。而在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中,则明确列出乙方根据业务需要,市场开拓、制订对外宣传计划,所发生费用乙方承担。乙方还协助医、护、技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和培训,所聘医务人员应具备医师执业资格和执业护士证书。乙方责任和义务中还规定,若发生医疗纠纷和差错,由甲方出面进行调解和处理,并及时通报乙方。如涉及赔偿,根据当年分配比例由双方承担;若发生过度医疗而引发的赔偿,由乙方承担。相关知情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由于军队医院的特殊性,不像其他医院那样容易产生医疗纠纷,问题容易得到化解。

这份合同的合作期限从2008年4月21日到2014年4月20日止。合同中还规定,合作期满,相同条件,乙方有权优先续签。《中国经营报》记者查询这家医院了解到,这是西北地区省会城市中颇为有名的三甲医院,亦是全军重点妇产科研究中心。 对于相关合同的情况,《中国经营报》在5月5日早上与相关医院进行了联系,尚未得到进一步的答复。相关合同的完整版本,《中国经营报》还将呈交给有关部门。

超级提款机

《中国经营报》记者掌握的这份合同中,还显示了分成办法。

合同规定,根据地方物价收费标准和军队相关财务规定,“中心”收费全部由甲方在“军字一号”系统下实施,不得另行收费。“中心”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药品收入、治疗处置收入、诊疗费收入、化验收入等收入,扣除向甲方请领药品成本、血制品、卫生消耗品等成本后,为“中心”的收入。

双方签订了“中心”收入分配的方法,比例为第一、二年,甲乙双方按“中心”收入9%:91%分配;甲方全年累计分配不足90万元,则由乙方补足不足部分,若超过保底金额90万元,则按实际提成数执行。第三、四年,甲乙双方按“中心”收入10%:90%分配;甲方全年累计不足100万元,则由乙方补足不足部分。第五、六年,甲乙双方按“中心”收入11%:89%分配;甲方全年累计分配不足110万元,则由乙方补足不足部分。合同中还约定,合同期满,乙方所投医疗设备归甲方所有。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