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试点两年遇冷:供需双方都觉得不划算
“以房养老”试点两年遇冷:供需双方都觉得不划算
2014年7月1日,中国开始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试点“以房养老”。近两年过去了,全国仅有58户、77位老人参与“以房养老”,这在60岁人口已达到2.16亿(截至2015年)的人口大国,可谓沧海一粟。
据南周报道,2015年3月25日,幸福人寿推出第一款“以房养老”保险产品。截至今年3月31日,四地共计58户、77位老人参与以房养老。这77位老人每月从幸福人寿拿到的养老金从3000到1万多不等,月领金额最高的一位上海老人,每月可领1.9万元。
近日,国家发改委在公布的《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将推进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而保监会亦表示将会在现有四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选择经济条件较好、房地产市场较为规范、当地政府支持的城市和地区纳入试点范围,扩大业务经营区域。据了解,江苏等地将全面试点开展以房养老保险业务,并于近期正式下发文件。
参与者说
“虽然以房养老的市场十分有限,但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这种模式依然算得上是一种不错的制度补充,尤其是针对失独老人和孤寡老人非常有必要。”养老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教授胡继晔表示,长期来看,这一保险的市场需求肯定存在,同时,即便属于“小众”的养老模式,对于企业和政府来说,这部分市场也是十分可观的。
据北京晚报报道,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的蒋成功和杨茹老夫妇(均为化名)是投保“以房养老”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他们将自己的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每月收取固定的保险金用于养老。
两位老人都是70岁左右,在数年前女儿去世后就成了失独老人,靠退休金生活,一直在为养老之事发愁。蒋老先生称,十年前他们知道了“以房养老”一说,感觉这非常符合他们的情况,今年听说“以房养老”保险在北京做试点,就过去参加,当场毫不犹豫地签字同意投保。
他这样算了一笔账:老两口现有一套80多平方米的住房,市场价值300万元左右,有效保险价值约为275万元,他和老伴每月共可领取养老金9000多元。“我们俩的退休金才7000元多点,每月能多9000多元,怎么不接受?加上退休金,现在每月可拿到近17000元。”
另一位“以房养老”老人黄老太月退休金仅3000多元,她认为“以房养老”每月为她额外增加了一笔养老金。“我能继续住在自己的房子里,为自己和宠物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将来等我需要被照料,考虑住养老院时,还可出租房屋,保证我安享晚年。”而一些子女也同意父母“以房养老”,认为可缓解家庭经济和自己赡养老人的压力。
不过,并非所有参加“以房养老”的老人都满意。成都的钟老先生就称“后悔”。年近八旬的钟老先生同社区管理机构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社区出钱并安排人员照顾其衣食住行,帮他养老送终;他百年之后将60平方米的房屋赠送给社区。
钟老先生的租住屋仅30多平方米,入住后他表示生活质量并未得到明显改善,他实际上没用到社区的钱,而自己的钱却很难支取。“我想换轮椅,他们不给我买。”“他们承诺生老病死都由他们负责。可拿我的钱帮我买保险,叫他们负责吗?”但社区认为钟老先生的生活改善不少,“每个月有1000多元养老金,足够他日常开销。”
为何双方都认为不划算?
有意思的是,在这个市场上,“以房养老”的供需双方都觉得,参与其中是不划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