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呼吁转基因管理要与时具进
专家呼吁转基因管理要与时具进
本报记者 李艳洁 北京报道
国内有关转基因大豆、水稻、玉米等转基因作物滥种的说法一直频繁出现。其中水稻和玉米虽然有品种已经取得了农业部颁发的转基因安全证书,但是一直没有批准商业化种植,而国内并没有研发转基因大豆种子。目前我国批准商业化种植的转基因作物只有棉花和木瓜。
据了解,农业部都每年开展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指导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对转基因的研究实验进行监管,同时还对各种农作物种植情况进行检查。《中国经营报》记者连续几年都在网上搜索到一些地方政府发出的通知,要求严格检查以防未批准商业化种植的转基因作物被种植。
另一方面,支持推广转基因的专家学者也对现行转基因管理体系不满,认为管理落后。我国现行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是2001年制定、2002年开始实施的。今年4月,农业部发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修改征求意见稿,已经于5月末完成意见征集。一位接近农业部门的官员透露,农业部目前正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整理,对转基因标识也会在情况需要的时候进行修改。
基层管理不力?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黑龙江绥化地区连续2年,都出现了个别农民种植转基因大豆的情况。9月22日,黑龙江省农委对外称,经过全面排查,未发现该省农民偷种转基因大豆。
对于基层管理有效性的质疑一直存在。一位农业科学家表示,以欧盟频频查处、退运的转基因大米制品为例,中国早在80年代、“863”计划就开始了对转基因水稻的研究,而对转基因农作物的监管1993年才开始,农业部1997年才建立监管制度和体系,现行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是2001年开始颁布实施的。
2005年8月,湖北省农业厅宣布:华中农业大学下属的华大新技术公司、武汉科尼植物基因有限公司、武汉禾盛种衣剂有限责任公司在承担转基因水稻生产性实验过程中,“擅自扩大制种”,责成有关单位对其进行处罚。湖北省农业厅随即对已种植的上万亩转基因水稻进行铲除。
2010年,湖南省常德市查出5个无生产许可证、无审定编号、无经营许可证疑似转基因水稻种,涉及“武汉九环”、“武汉惠华三农”、“武汉敦煌”3家种业公司。当年,有多家媒体报道湖北农民仍然种植转基因抗虫水稻。
2014年,海南省农业厅在开展农业转基因作物执法检查工作中,查出并依法销毁了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12个玉米、棉花转基因试验作物。当年10月,武汉市也发现一些非法种植的转基因水稻并予以销毁。
“到县级基本就管不了,镇级完全管不了,农民基本是谁也管不了。”在谈到偷种转基因种子时,前述科学家如此表示。他认为,这也是我国迟迟不能推行转基因主粮商业化种植的原因。
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研究员朱桢表示,国外以大农场生产为主,对农产品检测和追溯容易,监管容易;而国内是小农户生产为主,检测和监管都不容易。
农业部的官员则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 农业部一直都严抓监管,所有转基因研究试验都在严格监管情况下进行,所有进入开放环境的种植试验都需要批准。凡是参加审定的作物品种,都要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发现有违规情况,立即取消参试资格。对违规销售、种植转基因作物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正在推动管理法规修订
我国现行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是2001年由国务院颁布实施,随后农业部制定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4个配套规章,质检总局制定实施《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同时,农业部门相继发布相关公告、技术指南、标准和规范来管理我国转基因研究、实验、生产和进口安全证书申请及标识。
2015年,新修订并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对转基因食品标示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4月,农业部发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修改征求意见稿,目前已经完成公开征求意见,正在积极研究各方意见。
但是,有人指责现行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过于“陈旧”。
“现行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是2001制定的,已经过了14年,应该对不适合发展的内容进行修订。”中国农科院生物技术研究所研究员黄大昉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