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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陆核电十三五期间将大发展吗?

2015-10-15 11:12:00

 

来源:互联网

内陆核电十三五期间将大发展吗?

【中国经营网注】如若目前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拟定的目标不变,目前储备的扩建厂址和新的沿海厂址已经能够满足“十三五”的建设需求。田湾、三门、海阳、台山、石岛湾、宁德、防城港等已经开工的沿海厂址都还有厂址能够继续扩建,另外还有陆丰、徐大堡、漳州、沧州等前期工作准备比较充分的厂址可以开工,苍南、金七门、白龙等沿海项目也历经多年筹备希望上马。一般而言,沿海厂址容量约为6台核电机组,仅仅上述提到的厂址已经足够支撑核电“十三五”规划的目标。

事实上,尽管权威调研支持发展内陆核电,鉴于高层对核电的谨慎决策和沿海厂址的充分储备,“十三五”期间内陆核电并不会大规模上马。相对现实的考虑是已经获得“路条”的三个内陆核电项目,在“十三五”期间是否能够率先破冰。“这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政治决策。”一位核电企业战略部门的专家表示。

据财经杂志报道,日前有媒体报道称,目前已经完成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中国内陆核电厂址有31个,这让备受关注的内陆核电再次引起热议。

事实上,对于核电项目而言,完成项目初可研到真正上马,还有漫长的准备过程。据熟悉核电项目前期工作的专家介绍,初可研的主要目的是排除项目的颠覆性因素,获取省级支持性文件,并且争取列入国家规划。换言之,完成初可研是列入国家发展规划的必备条件。

完成初可研之后,项目才有可能获准开展前期工作,也就是业内俗称的“路条”。同时,业主还需在此基础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在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同时,还需要获得包括环保、海洋、水利、国土资源等多个政府部门的相关支持性文件。据了解,一份核电项目的可研报告阶段需要完成43个专题,39个支持性文件。

初可研与可研工作的筹备,是企业作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对于核电项目而言,要真正上马,这仅仅是筹备工作的一部分。在核电项目筹备工作中,还需要同时进行安全审评文件的准备,其中主要的文件包括《厂址安全分析报告》和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在项目最终能够获批开工之前,项目还需要通过国务院核准,并获得安全监管部门颁发建造许可证。

这一漫长的前期筹备工作,不同项目的过程不尽相同。以辽宁红沿河为例,其前期工作最早启动于1978年,其后该项目几经易手,到2003年由原中电投集团重启该项目,2005年,该项目完成初可研报告,并成功列入国家发展规划。2006年,中广核参与该项目,与原中电投等比例合资成立项目公司,2007年8月,红沿河首个核电机组开工。从前期工作启动到项目真正开工,该厂址历时将近30年。

可以看出,完成初可研是核电项目上马的必备条件,但是初可研完成之后,也还有漫长的准备工作要做。受建设力量和国家政策的制约,完成初可研的厂址或许在很长时间里都将继续等待。作为列入国家发展规划和获准开展前期工作“路条”的敲门砖,初可研有别样的意义,只是这一意义并不十分重大。

开闸呼吁不断

日本福岛事故之后,高层对于内陆核电态度一直十分谨慎。尽管全球超过一半的核电站建在内陆,核电业界也普遍认为内陆核电并不存在特殊的技术问题,不过出于对极端事故后果的担心,内陆核电在中国一直面临争议。

核电业界为内陆核电开闸的呼吁也一直不断。2013年,核能行业协会曾在桃花江厂址所在市益阳举办发布会,发布内陆核电研究课题的成果。2015年4月,核能行业协会再次在北京举办发布会,发布关于几个重要问题再研究的成果。研究认为,内陆核电厂与沿海核电厂安全法规和标准一致,但为了充分考虑内陆核电厂放射性流出物排放对环境、当地生态系统和公众影响,内陆核电的放射性液态流出物排放要求严于沿海核电10倍,是目前国际上最严格的要求,实现了“近零”排放。内陆核电厂选址符合当前国际先进标准的要求。

核能行业协会理事长张华祝今年5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内陆核电问题不是技术问题,内陆核电的安全要求和沿海核电没有根本性区别。因此,内陆核电现在不能开建不是因为从技术上不可能,而是需要社会舆论进一步来理性地科学地对待。”

与此同时,内陆省份对于核电建设的热情始终高涨,湖南是其中的典型省份。由于省内资源匮乏,湖南省内依赖进口煤矿来供应电力,导致其工业电价水平在全国排名第二,仅次于广东省。因此,湖南始终迫切希望靠核电来满足省内能源供应。尽管国家已经明确“十二五”期间不开工内陆核电,近年来全国“两会”期间,湖南省代表团依然多次发声希望尽早开工省内的桃花江核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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