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关键性配套文件将出 售电侧“谋动”抢试点
电改关键性配套文件将出 售电侧“谋动”抢试点
新电改中关注度最高的售电侧配套文件尚未出炉,但每一个动静都引来市场的密切关注。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近期国家发改委召集了电网、电力等企业,讨论了《关于推进售电侧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征求稿)》。按照本次改革的思路,售电侧开放有望先选择在深圳、内蒙古、贵州等地进行试点,最先将放开特高压等级的存量工商业用户以及新增的工商业用电大户,并允许民间资本参与。
不过,相关企业对于上述征求稿中在售电主体准入门槛等多个问题上仍有分歧,最终的文件仍有待完善。
“春江水暖鸭先知”,先知先觉的市场主体早已开始布局。记者在统计相关工商资料后发现,山东、黑龙江、广东、云南等多个省份已经成立了数十家相关的售电公司,资本构成中有国企、民企以及合资,其中不少都是最近一个月内成立的新公司。
“没有人否认售电侧放开后将是一个巨大的市场,但开放的程度将不会一蹴而就。”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预计售电业务仍将实施特许经营,同时在售电牌照发放后,相关法律制度、监管体系等仍需进一步完善。
特高压和大用户直购电先“试点”
在新电改公布了促进新能源消纳、加强电力需求侧管、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跨省区输电市场化四个配套文件后,关于售电侧放开的配套文件已经基本成形。
据了解,由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牵头编制的《关于推进售电侧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已经完稿,并在近期召集了电网、电力企业以及学界等相关人士进行了两次讨论。
根据《经济参考报》的报道,按照规划,售电侧改革将在2015年、2016年选择2~3个省份进行试点,放开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存量工商业用户和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增工商业用户,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则开放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存量工商业用户和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增工商业用户。
“其实最初放开的就是特高压以及大用户直购电,这也是售电侧放开的切入点。”中电联一内部人士告诉记者,自从2013年以前全国多地重启直购电试点,发电企业和用户签直接订购电合同,也恰好符合售电交易体制改革的思路。而先从工商业大户入手,也不会对整个电力市场造成太大的波动影响。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发改委电力体制改革专家咨询组专家曾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从此前的直购电试点工作上看,放开大用户售电已经积累的改革的经验,而且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不仅如此,在上述特高压以及工商业大户进入试点后,2017年~2018年,试点的省份将全部开放符合准入条件的工商业用户。在2018年后,将在全国范围内开放所有符合准入条件的用户。
除了售电业务开放,文件中也将明确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
根据中电联上述人士的预测,售电侧改革有望在深圳、内蒙古、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等7个已开始进行输配电价改革的省市进行试点。
据了解,文件中还明确了包括工业园区、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等多个行业都可以组建售电企业,同时强调了允许社会资本组建售电企业。另外,文件中还对售电公司的准入门槛,如售电规模、业务范围、注册资本等进行了规定。
“经过了几次讨论,现在售电侧开放文件中的一些细节,相关企业的分歧还比较大,所以现在并没有定下来。可能还需要再进行修改完善再正式公布,但预计这个时间不会很长。”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独立售电公司密集上马
虽然售电侧放开相关的门槛、业务范围、权责划分还都不清楚,但是越来越多的独立售电公司正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
6月9日,宁夏秦之杰售电有限公司 核准成立,注册资金1.2亿元,是由宁夏的一家物流公司、金属制造公司和投资公司合资成立的,3家股东均为民营企业。
民营企业成立售电公司,国有企业也参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