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资金却不开工”也需要综合治理
“有资金却不开工”也需要综合治理
6月10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议题之一是明确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措施,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的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作用。这是两个月来,国务院常务会议第三次研究部署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些地方和部门,财政拨款长年“趴”在账上,不开工,但另一些地方,却有大量民生工程因为缺乏资金,而开不了工,比如引水渠建设、仓容建设、农村电网和棚户区改造,等等。情急之下,李克强总理说了狠话:“一些地方钱拨下去了,再迟迟不开工,我们就要依法把那些趴在账上多年的财政拨款收回来,调到那些中央已经确定的重点项目上去,调给那些想干事、能干事的地方去!”
在经济下行的背景上,一些民生需求“嗷嗷待哺”,但因资金有限难以满足,导致需求空放;另一些地方却听凭巨量资金“呼呼大睡”,让积极财政政策大打折扣,如此强烈反差,由不得总理不着急,话说得重些,也在情理之中。不过,着急之余,还得追究一下,既然这样的地方或部门不在少数,否则总理不会三令五申,那么,除了官员个人懈怠之外,是否还有深层次原因?
地方或部门行动不力的一个原因是动力机制发生了问题。原来一些官员对投资建设有积极性,不是因为GDP考核结果直接关系个人仕途升迁,就是因为工程发包中存在寻租空间。现在,经济走向“新常态”,“唯GDP论”不再成为主流,“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官员的手再不敢伸得太长。无论正常不正常的好处都少了,还要这些利益驱动的官员一如既往地大干快上,难度就大了,“有资金,不开工”成为常态,说明需要改变的与其说是官员态度,不如说是决定官员态度的动力机制。
换个角度看,一些地方或部门的工作不力还有一个更为客观的原因。在现行体制下,中央下拨财政资金往往要求地方按照一定比例提供配套资金。在中央与地方需求一致,而地方或部门却无力独自满足需求时,中央下拨资金对地方来说犹如“久旱逢甘霖”,解渴之极,绝不会拿着资金不开工。相反,如果地方有需求,但没钱,而中央给资金却没给在地方的要紧处,还要地方拿出本就不足的资金去配套,结果导致地方需要的项目更难实施。在这样的情况下,地方宁可将下拨财政资金闲置,也不愿意动用自有资金去完成不为地方所急需的项目。比如,地方楼市去库存压力巨大,但中央下拨的资金却给了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房建设,地方政府怎么会“如期开工”,让库存凭空又增加不少?如果国务院决定收回资金,地方或部门或许还举双手欢迎。
如果地方需要中央下拨资金,也不接受中央指定的具体项目,但就是不开工,那么中央政府自然应该依法收回下拨款项,以作为对当事官员的惩罚和对其他官员的威慑。但问题是,既然已经有了占款超期却不开工,应该“收回”的规定,而且下拨资金趴在账上多年的现象并非始于今日,那为什么以前始终未见“依法收回”,以至于现在还要催促地方赶紧开工?如果有法不依的状态已长期存在,那首先应该纠正的就不是官员尸位素餐,而是政令法令不彰。一旦规矩确立,地方或部门自然不敢对财政资金来者不拒,对如期开工的要求却置若罔闻。反过来,做不到严格执法,那不但会让地方或部门更加懈怠,还有损中央政府的公信力。
总之,“有资金却不开工”看似简单,好像全是因为官员个人消极所致,只要措施到位,督促地方或部门官员行动起来,相关问题便可迎刃而解。其实不然,官员积极性只是表象,真正的原因是“老常态”下的体制机制,已无可争议地成为影响“新常态”生长的障碍因素,不下定决心,大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破解存在多年的痼疾,要想适应“新常态”,必定遭遇类似于“民生嗷嗷待哺”,而“下拨资金呼呼大睡”的困境。
再往深里说,当下为适应“新常态”的努力中,是否存在某种“旧常态”的卷土重来,更值得深思。过去为了拉动GDP而脱离现实需求,过度投资的做法,是否会在“稳增长”的名义下重新回潮?地方或部门对财政支持的投资建设热情不再的背后,是否有项目设置本身的问题?真正的问题到底是下拨资金使用缓慢、效率低下有待扭转,还是现行财政拨付方式本身需要改变?强调民生迫切固然能给国民温馨之感,但真要实现“调结构”的目的,仍须下大力气除旧布新。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今天,必须有新视野、新思维、新思路、新招数,破解“有资金却不开工”的难题,同样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