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高管减薪应为深化国企改革又一步
国企高管减薪应为深化国企改革又一步
据媒体报道,在日前召开的中国企业发展高层论坛上,一位央企董事长表示刚收到通知,“只要国资委管控的干部,一律按16万元基本年薪”,他表示,公司副总已经“不想干了”。“现在对我们国有企业的要求,相当于那种又要马跑得快,又要马不吃草,又要你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又要你国际竞争力,又要满足就业,又要有税收,同时领导人又要拿低薪,又要满足各种方面的约束和要求,特别困难。”一番抱怨激起大会现场一片掌声。
同为圈内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兔死狐悲、唇亡齿寒也是人之常情。可是听着这位董事长的抱怨,许多人都会不由自主地联想到最近中央巡视组痛批央企高管腐败泛滥的狠话:“吃里扒外、利益输送、链条式腐败”,如此等等。正如谁都不会认为,央企高管人人都是巡视组痛批的对象,同样,谁也不会相信,国企领导人个个都像这位董事长所说的正在“忍辱负重、委曲求全”。董事长的弦外之音所指是十分明确的,那就是国企高管薪酬改革到底该还是不该。
2014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虽然细节尚未最后揭晓,是否真的“一律按16万元基本年薪”,还有待证实。但不仅要改变多年来国企高管自己给自己定高薪,企业盈利要涨薪酬、亏损也要涨的不合理现象,还要改变高管自己给自己定福利,“只愁找不到发钱的名目”。如此一来,当然让不少高管腰包当下就瘪了许多,要他们不发牢骚,是不可能的,不过,真要他们像那位“副总”一样,就此离开国企,自个儿到市场上搏击风浪,恐怕也不容易,否则,国企裁减冗员不妨从高管开始,也可以减少许多阻力。
国企高管薪酬改革之必要,首先因为即便在这个圈子里,薪酬水平也没一个准儿。有人研究过,不同类型的国企高管存在“三高三低”的情况,即股份制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薪酬高,国有独资企业相对较低;财政金融部门监管的金融企业高,国资委系统相对低;不同行业之间,垄断行业企业高,竞争行业企业相对较低。从这里不难看出,国企高管薪酬多少同市场竞争、企业盈利和企业家个人努力都关系不大,更多地却同企业所处的制度性环境有关系。这种靠制度性环境所获得不当好处正是国企高管薪酬改革的要点,没有什么不合理的。
而且,国企高管基本上拥有行政级别,大多不是通过劳动力市场的竞争,靠业绩攀升到这个位置,而是通过组织程序,即所谓“一张纸,两行字,三分钟”,由上级任命。原来对企业没有贡献,干得不好,可以拍屁股走人,也不用对企业承担责任,其自身地位和利益从来没有同企业绑在一起。如果说“风险与利益成正比”,那几乎不担风险的高管又凭什么拿比普通员工高几十倍的薪酬?即便有些高管离开国企之后,也有外企或民企高薪延聘,但看重的与其说是其才能,毋宁说是其人脉,伴随国企反腐步步深入,原来的稀缺资源也正面临大幅贬值的可能。
何况,在世界范围,国企存在的最大价值是履行事关国计民生的社会责任。固然国企也有保值增值的任务,不能在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价值缩水,一旦企业变得一无所有,社会责任也将无从着落。但以社会责任为主要功能的企业中如果出现享受巨额薪酬和不受控制的福利待遇,尤其是职务消费的高管,那显然会导致个人收益挤占社会责任所需资金,最后与国企定位背道而驰。
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即便拿着超过一线职工几十倍的高薪,个别高管并没有就此满足,而是仍然想法设法,钻体制的漏洞,接连爆发“链条式腐败”,让公众对“高薪养廉”也一并失去信心。
值得探讨的倒是,国企高管的薪酬水平是否应该成为企业内所有职工,不管处在什么岗位上,具有什么身份的职工的共同标准?只要国企还在市场上活动,虽然往往拥有垄断优势,只要国企还需要管理,管理决定效率,那企业对于经营管理人才而不是纯粹行政官员的需求,就不能不通过薪酬表达出来。在这一点上,这位董事长的抱怨多少有些合理性,但也仅止于对主要由市场配置的人才而言的合理性。这意味着,越是让行政官员背景的国企高管向着同级别的公务员薪酬靠拢,越是需要建立国企内部的“薪酬双轨制”,用足够高的薪酬吸引足够优秀的人才,让他们以卓越的业绩证明自己值这份薪酬,而一旦未能履行协议商定的经营绩效,就以降职、降薪乃至辞退为代价,承担与薪酬相对应的市场风险。
总之,国企高管减薪不是改革的全部,但却是国企深化改革再次启动的又一步。降低薪酬,限制职务消费,减少福利,杜绝腐败,围绕高管利益的这一连串组合拳,将为国企改革拓展出新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