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蒜农难入“圈子” 易遭“潜规则”

2015-02-14 08:51:00

 

来源:互联网

蒜农难入“圈子” 易遭“潜规则”

围绕2200吨大蒜,中国与韩国之间的贸易往来被推到风口之上。如今,事件仍在发酵。

2014年12月中旬,山东省临沂市出口韩国的2200吨大蒜被退回,给涉事蒜农带来了直接经济损失。2015年2月4日,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就韩国退运大蒜一事作出回应,将此次事件定义为商业合同纠纷。至此,山东省商务厅、中国驻韩使馆等均已关注,并参与其中。即便如此,截至《中国经营报》记者发稿前,涉事企业仍在磋商中,一度处于胶着状态。

记者了解到,就在“退蒜”风波背后,是中国种植散户与韩国贸易商之间的信息、地位不对称,中国种植户不仅难以融入的“贸易圈子”,而且极易遭遇“潜规则”。

被“退回”的大蒜

年味越来越浓,前往王连全家的人也越来越多。除了债主们,还有来自全国的各路媒体。

王今年36岁,是临沂市兰陵县一名蒜农,也是此次中韩贸易“退蒜风波”的主角之一。从中标对韩出口大蒜的喜悦,到被退回,期间仅用了两个多月。

2月7日,王连全回忆称,他最初与其他几个老乡一起组织了600吨大蒜参与中标出口,而被退回后,大蒜储藏费用、运费等需260万元。“实在没有那个能力了。”他说,当初组织该笔大蒜时的费用,也是来自亲朋及银行借款。

2014年,韩国政府对华招标采购大蒜,王连全与兰陵县多位老乡一起投标。2014年11月6日,中标对韩出口大蒜2200吨,其中王连全一方600吨,李厚富一方1000吨,宋家财一方600吨。按韩方要求,2014年11月21日,蒜农们给对方汇去10%保证金。中标后,参与投标的蒜农凑钱备货。记者获悉,对于上述蒜农而言,此次大蒜对韩出口是其试水,又是韩国政府采购项目,认为是一笔稳赚不赔的生意。蒜农们介绍,为了准备充足的资金,很多人以向朋友、乡邻、亲戚借款方式筹资备货。2014年12月初,蒜农们准备货源后,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作为韩国官方质检机构,安排专职质检人员对大蒜进行检验,一切顺利。

待检验合格后封箱,并为每个包装箱打上该公司铅封后装入集装箱。蒜农们提供的记录显示,2014年12月7日,第一批大蒜运出,12月9日到达韩国釜山港;2014年12月14日,第二批大蒜发运,12月16日到目的港。

然而,第一批大蒜到达目的港后,韩国农管所对货物检验,认定大蒜质量不合格。王连全们着急了,按对方要求,又筹借10万元申请复检。最终,两批大蒜仍没通过检验,被退运返送回中国。来自公开信息称,此次“大蒜事件”涉及兰陵县3000多户蒜农,直接损失1000多万元。随后,山东省商务厅、中国驻韩国大使馆、商务部等部门纷纷介入。2月6日,山东省商务厅有关人士介绍,山东省商务厅介入并启动应急处理机制,截至目前,缴纳的保证金已全部退回,“退回大蒜”正在组织内销。

参与此次大蒜出口的宋家财表示,大蒜市场价格不稳定,身处“退蒜风波”中的蒜农,其具体损失目前还无法核算。

问题出在哪里?

来自多方信息描述,此次中韩贸易“退蒜”事件,韩国方面认为主要原因是第三方沟通、传达方面出现了问题。韩国国防部政策研究人士表示,第一次质量检查是由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在中国国内进行的。该公社当时委托其他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只对基本食品状态和标签进行了检查,对于食品安全方面并没有做详细建议检查。大蒜运抵韩国后,韩国食品医药安全处对大蒜进行动植物检疫合格,韩国农管所检验中国大蒜使用一氧化碳熏蒸消毒(COT)不符合韩国标准。

记者梳理获悉,有媒体在分析事件缘由时,关注了山东大蒜生产过程中农药使用等问题。但在蒜农看来,其仅是一个借口。王连全介绍,韩国农管所认为此次出口的大蒜“重缺点大蒜超标”,但“重缺点”标准的解释和检验均由韩方说了算。多名蒜农代表同样认为,在大蒜备货的全部过程中,均严格按照韩方要求执行,并有收货方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人员在场全程监督,包括大蒜熏蒸消毒和低温杀虫等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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