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三成靠进口 “中国定价”如何争权?
天然气三成靠进口 “中国定价”如何争权?
中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最近发布的一份题为《我国天然气发展面临的不确定因素》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14年我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为180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4%,其中进口天然气580亿立方米,对外依存度达32.2%。
从11.8%到31.2%, 近五年来,中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翻了将近两倍。然而,就在中国逐渐成为国际天然气市场上的“大买家”的时候,却依然要面对一个现实:在现有的天然气定价体系下,仍然是一个被动的价格接受者。
按照公开资料统计,东北亚的中、日、韩三国遵循的天然气贸易体系基础价格——日本液化天然气平均到岸价格为每百万英热单位16.17美元,约是德国天然气进口价格和英国天然气进口价格的1.5倍,美国亨利天然气交易中心——北美最大天然气贸易中心价格的6倍。
如何争取国际市场上的“议价权”?改变首先从国内开始。
进口企业受益
1月中下旬,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进口天然气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将进口液化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此前的31.45元/GJ(10亿焦耳)调整为38.82元/GJ;进口管道气销售价格由1.11元/立方米调整至1.37元/立方米。
按照三部委发布的这份调价通知,整体来看,本次进口的管道天然气和管道气的销售定价,相对于2013年价格上调了23.4%。
这是国家自2011年决定为进口天然气进行增值税补贴后的第二次调价。2011年,三部委对进口的LNG销售定价为24.93元/GJ;进口管道天然气销售定价为0.88元/立方米。2013年12月,将进口LNG销售价格调整为31.45元/GJ;进口管道气价格调整为1.11元/立方米。
安迅思息旺能源天然气分析师陈芸颖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上调进口气价格,进一步与市场接轨,让中石油、中海油等进口企业有望减少亏损,一定程度上缓解进口天然气价格倒挂现象,有助于提高进口天然气积极性。
以华东某码头进口的LNG为例,2014年4~6月实际进口价格约为118元/GJ,按照此前的销售定价,价格倒挂比例为70.48%。在本次价格调整之后,价格倒挂比例下降至64.5%。
再以中石油从中亚进口的天然气计算,其到岸价格约为2.4元/立方厘米,本次价格上调后,倒挂比例也由此前的53%下降至43%。
而进口天然气价格“倒挂”,正是横在中石油、中海油等进口企业的难题。
为保证供应、提升企业进口积极性,财政部2011年出台相关政策,表示将在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经国家准许的进口天然气项目中,天然气进口价格高于国家天然气销售定价的情况下,将相关项目进口天然气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按该项目进口天然气价格和国家天然气销售定价的倒挂比例予以返还。
据业内人士测算,此次调整后天然气进口企业收到的增值税补贴仅比此前减少了约1%。
铺路天然气价改
在多位天然气行业人士看来,本次上调进口天然气价格,实际上也是天然气价格改革进行铺路,使进口天然气价格进一步接轨市场。
在此次进口天然气销售定价进行上调时,国际天然气价格因原油价格暴跌已经出现了下跌。尽管油价是否已经见底尚无定论,但由于天然气价格反应较油价更为滞后,近期不少国际机构对2015年天然气价格预测都进行了下调,其中花旗银行预计价格下跌幅度超过20%。
据卓创资讯的统计数据,2014年11月中国LNG的进口均价为604美元/吨,比10月下跌5.77%,而2014年11月的管道气进口均价也较10月环比下跌11.34%。从目前的形势来看,进口天然气价格下降形势还将延续。
“进口天然气价格下跌,进口企业的成本压力肯定有所降低。”一位中石油内部人士也向记者指出,这样的情况下提高销售定价,减少退税额度,也有助于缓解中央财政压力。但另一方面,一些项目进口的天然气定价方式上仍然使用的是协议价,国际天然气价格下跌带来的影响并不大。
目前亚太地区的液化天然气贸易定价体系源自日本—— 在长期合同中采用了与日本进口原油加权平均价格(JCC)挂钩的定价公式。
这使得天然气与石油的价格多数情况下呈现正比关系,此前近些年天然气价格随着亚太地区石油价格的上涨而持续走高,出现了严重的“亚洲溢价”,而签订长期定价合同的JCC价方式目前只能靠设定JCC封顶价格和封底价格的方式来规避风险。
与之相对的, 北美和英国虽然是两个市场,但都主要采取竞争性的交易中心定价,这种来自需求的灵活定价使得买方的成本下降。
美国全球安全分析研究所联合主任、美国能源安全委员会顾问安妮·柯林博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现在很多国家急于把天然气卖给中国,正是中国主导建立亚洲天然气定价机制的好时机,但首先中国需要建立一个有力的需求市场和透明的价格体系。
在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看来,进口天然气价格倒挂、企业长期“喊亏”,这就需要进一步理顺进口天然气与国产天然气的价格关系,形成了一套明确的价格机制,而这也是中国天然气价改的一项重要内容。另外,还需要进一步放开天然气进口权,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
按照国务院、发改委等公布的天然气价格改革思路, 2015年实现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并轨,逐步放开非居民用天然气气源价格,落实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政策。同时,尽快出台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政策。
2014年8月发改委对非居民用存量气进行了上调,上调幅度为0.4元/立方米,每立方米的存量气和增量气与此前的0.88元/立方米的价差有所缩减,但也意味着存量气还有0.48元/立方米的增长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