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为啥延长高速公路收费期限?
各地为啥延长高速公路收费期限?
【中国经营网注】中国高速公路的收费年限就像橡皮筋。虽然法规有明确规定,但在执行环节往往被任意拉长,如果相关利益集团继续把这种“马甲游戏”玩下去,中国的高速公路可能真的会“收费一万年”。需要指出的是,虽然2013年山东政府还贷高速公路亏损138亿元,同期上市公司山东高速却盈利23亿元。公开财报还显示,山东高速2013年路桥通行费收入为55.11亿元,毛利率达65.24%。
值得一提是,《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还贷公路,可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贷款、统一还款”。被地方政府以“统贷统还”的政策名义,堂而皇之地作为高速延期收费的遮羞布。
业内人士称,“统贷统还”实际被理解为“一条公路没有还清贷款,其他公路都继续收费”。而各地总是会不断贷款修建新公路,总有一些公路的贷款尚未还清,“统贷统还”意味着永远不会有一条高速公路停止收费。
据界面报道,在中国高速公路迎来收费到期高峰之际,多个地方政府和经营者们开始绞尽脑汁延长收费年限。对于公路建设水平位居中国前列的东部大省山东省来说,延长高速公路收费时间似乎已是“轻车熟路”。
1月2日,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官网信息显示,2013年山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亏损138.79亿元。此前,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全国收费公路2013年亏损额661亿元的消息曾引起一片哗然。以此计算,山东仅其还贷高速公路的亏损额,就已经占全国所有收费公路亏损额的21%。
就在2014年的12月31日,山东省政府给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运输厅下发正式通知,“同意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施行前我省通车及在建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继续实行统贷统还和收费管理,待国家出台新政策后按相关规定执行”。这意味着,山东省2014年底到期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将暂时延长收费时间,并未明确延期期限。
山省交通运输厅新闻发言人在1月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到2015年底,山东将陆续有15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收费期满15年。其中,能还清银行贷款的只有2条,其他13个项目均不能按期还完贷款。上述发言人明确表示,山东省交通部门仍倾向于延续现行的收费政策。
但根据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这一规定没有附加任何前提条件,没有设置任何例外情形。
对此,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回应称,现行《条例》施行前,山东在建和已投入运行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已有31条,并援引专家的看法称,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在《条例》出台前开建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并不适用15年收费期限的规定。
尽管《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已于2014年启动修订,征求意见已逾一年,至今却鲜有进一步消息。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曾公开表示,力争2015年颁布实施修订版。
赶在《条例》修订版尚未发布施行之前,山东省交通厅已陆续延长多条高速公路的收费期限。2013年12月,山东省政府批复同意延长部分高速公路收费期限。2014年11月30日,山东交通运输厅宣布,2014年底到期的15条(段)高速公路将继续收费,主要理由还是资金紧张,需偿还银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