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班”门槛不应是购买智能产品 防范“智慧教育”并非教育的“智慧”
近日,“新华视点”记者随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第一督查组在山西省调研发现,当地多所学校以是否购买平板电脑为标准划分“智慧班”和普通班。进入“智慧班”,需一次性缴纳课程资源费、平板使用费等数千元。不少家长虽然心有抵触,但为了让孩子分个好班,只好硬着头皮掏腰包。(见8月27日《新华每日电讯》)
如今,信息技术已深度嵌入社会生活,教育领域采用电子设备也是大势所趋。比如,“互联网+教育”模式,在疫情期间提高了教育效能,实现了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但这并不意味着学校可以简单粗暴地以是否缴纳相关费用、购买相关设备作为分班标准。
此前,有关部门为确保教育公平多次叫停“快慢班”现象,此番“智慧班”某种程度上可谓“快慢班”的变种,其实质也是一种“区别对待”。
一方面,学校可以通过财政拨款、社会捐赠等多元方式为智慧教学筹措资金,另一方面,应在资源集中利用、放大效能方面做功课,比如,在一个教室中使用公屏、连麦讲座,使用共同的教学APP等,都可以实现智慧教学。
让学生缴纳课程资源费、平板使用费等,有违相关政策规定。2019年教育部等八部门在《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明确,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如果开设“智慧班”一定要有相应门槛,也应以学习兴趣为标准、以自愿为原则。虽然有学校表示是“以自愿为原则”,但不少家长担心,缴费加入“智慧班”,是否意味着进入了一个重点班或“重点关照班”?学校会不会将优秀老师和优质资源向这种班倾斜?如此,“智慧班”也就成了一种不得不报的选择。
义务教育应是均衡教育,其公平性不容随意侵害。各地教育部门要好好检视、清理,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收费特别是第三方服务收费的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完善督办查办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地方的督促检查,以防范“智慧教育”并非教育的“智慧”,而是敛财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