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蜜之源食品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被罚8万元
中国网财经8月17日讯(记者 钟文鑫)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北京蜜之源食品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被罚8万元。该公司未按照审查通过的内容发布医疗器械广告,超出审查通过的内容也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截图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显示,当事人于2021年10月开始在京东商城上第三方商家“乐普医疗器械旗舰店”销售乐普盆底修复仪(生物反馈神经功能重建治疗仪AM300B),商品编号:10027619249352,产品销售同时发布产品介绍内容,产品介绍内容中有“紧致治疗仪、混合性尿失禁”的内容,作为推荐给个人自用的医疗器械的广告,发布的产品介绍内容没有显著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产品虽然经过广告审查,但是发布的产品介绍内容未按照审查通过的内容发布医疗器械广告,超出审查通过的内容也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发布的产品介绍内容是当事人自行编辑、上传、发布的,没有相关费用。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未按照审查通过的内容发布医疗器械广告,超出审查通过的内容也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违反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的规定,给予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40000元的处理决定。综上,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决定对该公司罚款8万元。
天眼查网站截图
天眼查网站显示,北京蜜之源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零售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万人民币。
根据天眼查股权穿透图显示,北京蜜之源食品有限公司由乐普睿康(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765万人民币)全资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