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出台推动服务业恢复发展22条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与市场主体共克时艰,助力服务业恢复发展,激发消费市场活力,烟台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日前推出22条政策措施。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方面,优化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加大对服务业企业增产增收、升规纳统、现代物流项目、制造服务业创新平台建设、“两业”融合发展示范、服务业重大事项谋划等的奖补。2022年对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强化金融支撑保障,开展服务业专场银企推介活动,推动“线上+线下”融资对接,为重点服务业企业和服务业重点项目提供“咨询—对接—培育”全链条融资服务。引导金融机构与零售行业、餐饮行业管理部门加强信息共享,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数据,提升风险定价能力,更多发放信用贷款。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符合餐饮企业风险保障需求的专属保险产品服务,扩大因疫情导致餐饮企业营业中断损失保险的覆盖面,提升理赔效率。
支持服务业市场主体发展方面,支持服务业企业升规纳统,支持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主辅分离。对2022年首次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平台的规上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制定“现代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工作方案”,遴选一批行业领先的服务业企业纳入服务业领军企业示范培育工程,对营收规模大、增幅快的限上批发零售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给予资金奖励、信用激励和政策扶持。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烟台将进一步加快便民商圈建设,鼓励扩大连锁经营。总部注册地在烟台市纳统的限上批零住餐企业,2022年每新增一家直营连锁门店(纳入企业总部统计),由市、县两级按现行财政体制给予企业2万元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奖补金额累计不超过20万元。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对实际发生的快递进村业务服务,按照2022年每单不超过0.2元、2023年每单不超过0.1元给予补贴。推动进村快递站点共享共用,对2021年9月以后新建和升级的3家以上(不含3家)快递公司进驻共用,且能够持续稳定运营1年以上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按照每个站点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对建站新投入的监控和信息录入设备费用进行奖补。
同时,支持文旅消费载体建设。对成功创建的国家级、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的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县、省级文旅康养融合发展示范区分别给予50万元奖励。支持发展夜间文旅经济,对新创建的国家级、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促进汽车家电消费。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增值税。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和企业开展家电下乡活动,对农村居民购买的高清电视机、空调、洗衣机、冰箱、电脑、智能手机等家电下乡产品给予适当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