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出台指导意见促进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泰安市出台《2022年泰安市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明确到2022年底,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400万千瓦以上,天然气长输管道来气量7亿立方米以上。
有序调整能源结构。坚持把促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快推进两基地、两示范建设。“两基地”,即盐穴储能储气基地。印发实施泰安盐穴储能储气综合利用规划,开工建设鲁银盐穴储气库先导工程项目,全面深化中能建2×300兆瓦压缩空气储能项目、中储国能肥城300兆瓦项目、中化盐穴储气项目前期工作,争取省重大工程和储能储气示范试点,打造千万千瓦级储能示范基地。采煤沉陷区农光互补基地。落实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基地规划建设方案,全面实施肥城、新泰采煤沉陷区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项目,开工华电老城、天合石横、华能谷里等首批集中式光伏建设,建设光伏45万千瓦。“两示范”,即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示范。坚持“一县一策”,编制新泰、肥城、东平国家试点县建设方案,推动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和农村居民屋顶等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建设25万千瓦。“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示范。加快推进新泰市西张庄等10个乡镇,肥城市东大封村等83个村首批标杆创建工作,统筹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等综合开发利用,打造农村地区用电、取暖、炊事等一体化清洁用能新模式,建成2个以上“标杆乡镇”、25个以上“标杆村”。
保障能源稳定供应。围绕打造安全可靠、清洁低碳能源保障网,夯实泰安能源生产基础,增强能源供应网络。增强电力供应链。加快煤电机组更新改造,推进新泰市2×30万千瓦、高新区国能集团20万千瓦背压机组热电联产项目落地。启动燃气机组示范工程,开工华能泰安2×9F级重型燃机项目。增强电网支撑能力,建成彩山、汶口等22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开工马套、运河等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稳固煤炭供应链。稳定市内煤炭产量,优化矿井生产布局,严格按核定能力组织生产。提高煤炭储备能力,以省级煤炭应急储备基地建设为契机,做好肥矿鲁西煤炭储备项目建设支持服务。完善油气供应链。按照全省“一网双环”输气网络建设要求,推进中俄东线泰安段山东天然气西干线泰安段建设,做好2022年度政府储气能力建设。
增强行业发展动能。加快推进能源领域改革创新,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激发能源行业发展活力。培育壮大新能源产业。加强与中能建、华能、中科院等央企(院所)合作,发挥其资源、市场、人才、技术优势,支持泰山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快速发展。打造高新区“双碳”小微企业创业园、新泰光伏装备制造产业园、肥城蔚蓝碳中和科技产业园等,推进泰安高新区晶优高效光伏组件等一批重大新能源产业项目建设。培育氢燃料电池产业优势特色,做大做强华硕氢燃料应急备用电源、岱擎科技超薄金属双极板、中科润谷“氢进万家”等优势项目,打造服务全国的“数字+”碳中和服务平台。优化节能降耗水平。围绕能源行业重点企业、高耗能企业以及上级确定的任务,从严开展节能监察执法,对存在不合理用能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按时复查验收,形成闭环管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行政许可全程网办率达到100%。持续提升“简化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实现低压居民和低压小微企业用户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高压用户用电报装“省力、省时、省钱”。提高电力可靠性水平,全市户均停电时间降至3.5小时以内,保持全国领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