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因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洗发乳被罚
中国网财经2月17日讯(记者钟文鑫) 据信用中国网站消息,近日,霸王(广州)有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被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0.72万,没收违法所得0.24万。
来源:信用中国网站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霸王(广州)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经查明,霸王(广州)有限公司受威海朴丽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于2020年5月6日灌装生产“尊言洁净香氛洗发乳”486瓶,霸王(广州)有限公司在生产上述产品时投入甲基异噻唑啉酮作为防腐剂成分,因原料中无患子提取物、皂荚提取物成分中含有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本品经检验,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含量为0.000850%,甲基异噻唑啉酮含量为0.00860%,二者比例不符合GB/T29666-2013标准中活性物组成比例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2.6:1~3.4:1的要求。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霸王(广州)有限公司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令〔1989〕第3号)第二十七条,对其处以0.72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0.24万元。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
天眼查显示,霸王(广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正鹤,注册资本是6750万美元,2005年在广州成立。该公司为霸王國際集團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化妆品制造;口腔清洁用品制造等。
公司官网显示,2009年7月3日霸王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拥有霸王、追风、丽涛、本草堂、小霸王等品牌产品。